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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17時20分,天津市交警新開河大隊接報警稱,古北道天泰路交口發生交通事故,辦案交警何濤趕赴現場發現,騎自行車人被軋在小客車下傷情嚴重,後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先抵現場的交警立即控制住自稱肇事車乘車人及車主的趙某某。
交警新開河大隊副大隊長李志軍帶領警長王志華等也趕到現場,經詢問,趙某某稱,他是該津HVA5XX白吉利小客車車主,肇事駕駛人石某某回家去取駕駛證。察覺趙某某言語不符合邏輯,且面對詢問神色慌張、舉止失態,交警將趙某某及隨後趕來的石某某帶回並分別控制隔離調查。
詢問時,石某某竟然不能講明肇事具體時間、地點及經過。經過辦案交警曉以利害的政策攻心,石某某最終交代了趙某某無證駕車肇事後,讓他代替頂罪的事實。
在大量確鑿證據面前,趙某某對無證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並找人頂罪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趙某某已被公安河北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石某某也被取保候審。(馮琳通訊員楊毅王棟張軍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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