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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帖曝武漢大學知名教授張在元病危遭校方解聘。校方派員到他病床前宣布:終止其與武漢大學的聘用合同,停止提供醫療費和住房。對此,武大宣傳部回應稱,按照聘用合同約定,張在元的醫療費用應由個人支付,建議其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有關勞動爭議問題。(11月17日《廣州日報》)
按照傳統的道義觀,武大這樣做顯然是不人道的,至少也有點過河拆橋的意味。有人會說,武大剛剛曝出兩位貪官的腐敗行徑,可見武大並不缺錢,為何獨獨對重病的張教授薄情寡義呢?誠然,一些高校官員揮霍公款、中飽私囊,說起來誰都憤怒。但『一日為官、終身享受』的『鐵飯碗』,卻被人們當成理所應當的福利,鮮有人當回事認真想想。
張教授是不是應該由武大保障全部的醫療費用,這個值得商榷。武大提供的資料顯示,僅從2006年至今,武大已經為張教授支付相關費用多達85萬元。假使張教授的病情不能好轉,需要長期在病床上躺下去,這個無底洞可能得無限期地填下去,即使武大真的有這個財力,說風涼話的人想必也不在少數。
根據武大和張教授的協議,在協議生效期間,武大的責任已經盡到,而且除此之外,另外墊付了68.6萬餘元,幫助其解決困難。不看到這些,就斷言武大『毫無人情味』,是『過河拆橋』,顯然有些太過苛刻。畢竟武大只是一所高校,不是社會保障機構。在『病床前解聘教授』的悲情面前,我們更應該反思大病救助的制度之困。
醫療是社會問題,即使武大一攬子把這事大包大攬下來,也違背了基本的契約精神,與嚴格的制度建設背道而馳。此風一開,無疑會助長了『一管到底』的風氣。更多需要大病治療的人員財務交由高校負擔,會不會讓早已負債累累的大部分高校雪上加霜,陷於糾纏不清的債務糾紛而無力去靜下心來辦教育?這些都是未知數。
當然,我們也希望對張教授的人道援助更多些。但問題的解決更應該從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的范疇尋找辦法。責罵武大無助於問題的解決,如果不從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上去著眼,而是盯著有限的教育經費,不但張教授的問題得不到妥善解決,也無法警示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不足,從而使更多的『張教授』和『武大』陷入尷尬的境地。(劉長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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