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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來關注強制拆遷的話題。在節目開始,我們先來看一段驚心動魄的拆遷場面。
『你們是哪個法院的,也沒有法院的判決書,如果沒有,就是強佔我的土地,侵犯我的財產。』
這名站在樓頂上的女士名叫潘蓉,在發生前面片子所記錄的那一場衝突之前,潘蓉的家是一幢建築面積480平米的四層小樓,位於上海市閔行區。潘蓉和丈夫張其龍都出生在這個區的鄉鎮。上世紀90年代夫婦二人到新西蘭留學,之後又取得了新西蘭的國籍。2004年夫婦二人回國,把屬於張其龍父親的一所農村住宅翻蓋一新,張其龍也開始回到國內工作。然而2008年,潘蓉接到的一紙虹橋機場交通樞紐的拆遷裁決,打破了他們一家平靜的生活。上海機場集團要興建機場的交通樞紐工程,而潘蓉的這棟小樓正好位於這一工程項目的范圍之內,因此潘蓉一家必須在期限之內辦理原先的住所,房屋將做拆除。作為房屋被拆遷的補償,潘蓉獲得每平米761元的房屋重置補貼,以及1480元的土地補償。計算下來潘蓉的拆遷補償是67.3萬元。
上海市居民潘蓉:『我就跟動遷組說,我說你那個價格評估出來67萬,那樣我給你70萬,你就跟我買一個跟我差不多屋況的,如果跟我一模一樣那我就為難你了,就跟我差不多情況的這個房子,你給我去買一個,他說這不可能的。』
潘蓉所在的閔行區是上海市最大的行政區,臨近虹橋機場。在住宅市場上,它屬於上海市的四類地區,類似的房屋在市場上的交易價格早已經高達每平米1萬5千多元。潘蓉的住宅雖然不是商品房,但是這套小樓,僅僅靠一層二層的向外出租,就能獲得每月4000元的租金。潘蓉用常識來衡量,也覺得這個補償價格顯然不符合市場。因此潘蓉一家商量決定:既不認可這個評估,也不在拆遷協議上簽字。
潘蓉:『你不能把我那只羊牽走了,然後拿一只雞來跟我說,我這只雞很漂亮,然後你看他會下蛋,會怎麼樣,硬塞給我,我不要,你還是把那只羊牽走了,那不行的。』
不能進行協議拆遷,上海市閔行區的這個虹橋樞紐工程還得要順利進行下去,在履行了告知,送達拆遷行政裁決書15天以後,潘蓉仍然沒有搬走,閔行區政府啟動了了對潘蓉的房屋進行強制拆遷的程序。
上海市閔行區華漕鎮政府副鎮長高寶金:『碰到矛盾做工作,做不聽的按照程序走,也只有這個辦法,你其他沒有辦法。』
高寶金,華漕鎮政府副鎮長。也是主管鎮裡拆遷工作的領導。在實施強制拆遷的當天,高寶金也在現場,協同閔行區政府以及公安、消防、城管以及閔行區房屋土地管理局等各有關部門組織執行強制拆遷。
潘蓉:『那天是早晨很早大概7點那個樣子,7、8點那個樣子,就聽著嘩啦嘩啦機器的聲音,我在說汶川地震我們家裡怎麼了,然後跑那裡一看那些機器就過來嘛,它過來的時候不是那種壓重很重的嘛,很沈的嘛,然後我就說好像不好了,他們真的要動手了,要拆了。』
八點15分,強行拆遷開始實行。
潘蓉:『那些人就衝上來了,扔石頭的扔石頭,然後謾罵的謾罵,第一個鏟車上來的時候,把我們家一層的那個門,因為是防盜的那種鐵門,一下子就是撬開,就衝上來了,衝到了我們家的三樓,衝到了三樓的時候,我們家裡面,三樓還有一道防盜門,然後他們衝不進來,然後又在那個上面又叫又跳。』
強制拆遷果然事到臨頭了。究竟應該怎麼辦?潘蓉覺得自己還不是那種釘在工程上,提什麼條件都不肯搬走的釘子戶。在她看來,她所要求就是一個符合市價的賠償價格。但是除了基本沿用原有的拆遷補償方案以外,潘蓉幾乎沒法和拆遷方協商到一個更高的價格。幾次協商價格無門,搬遷無法完成,拆遷的強制程序卻開始一步步啟動了。
高寶金:『我跟你老是說你不通,那不通工程不乾了,你說一年不通,五年不通,十年不通這個工程別搞了,那國家肯定要采取措施嘛。』
潘蓉:『我就拿著那個話筒嘛,我就對著來拆遷的人,就面對面的勢均力敵的那種嘛,然後我就跟他說,這是我的合法財產,如果你拿了法院的判決書呢,法院如果判我是違法的,那拿了法院的判決書我就是開門讓你們進來拆,但是如果你拿不出來,你那種沒有法院的判決書,那就是屬於違法的,那我要保護我自己的財產的,我要反抗的。』
站在四樓陽臺上用電喇叭喊話的,就是潘蓉本人。通過喊話,要求拆遷方出示法院的文書,在她看來如果沒有法院的判決認定他們家的財產已經被剝奪了,那麼他們就始終擁有對這棟房屋的權力,這種權力就應該受到法律保護。
潘蓉:『那天我們還看了《物權法》,我說那個《物權法》非常好,然後我們還深信一點,就是《物權法》都出來,那肯定是按照《物權法》,國家的法律都在那裡面,怎麼可能跑到人家家裡來然後把房子拆掉,然後我跟你說,給你多少補償款,你就拿多少補償款,你總是有一個標准在那裡,你沒有標准怎麼可以這樣做,所以我們就很理直氣壯的。』
強制拆遷是對拆遷戶的侵權,潘蓉的這種說法並不只出現在她一家。華漕鎮的高副鎮長說,幾乎每一家強制拆遷戶,都用這條理由抵制拆遷。每一次高寶金都覺得自己是磨破了嘴皮子和居民解釋,但這種解釋往往都不被對方認可。
高寶金:『你說你現在有一部分人,到現在為止,他認為你這個動遷不合法,你動遷都有文件,都上面有文件的,他還說你們不合法,就是他這個腦子轉不過來,你怎麼講他也轉不過來。』
拆遷戶拿的是《物權法》和高寶金爭理,認為拆遷方侵犯了他們的物權;而高寶金帶的是《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拆遷人也就是通常說得拆遷公司如果已經履行裁決規定的義務,被拆遷人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這一條款進行解釋。但是雙方各認各的法律,各說各的話,無論如何也沒法達成一致。
高寶金:『我也搞不清楚,因為所有的強遷程序,所有動遷的法律規定都給他們了,他們轉不過彎子來。』
記者:『就在這一點上雙方是很難一致的?』
高寶金:『當然這是少數,因為五千戶人家,不可能都,有的人腦子別住了,你怎麼說也,做了一百多次工作也轉不過來,這麼個情況。』
九點,潘蓉家的大門被推土機鑿開,拆遷人員進入樓內,要把潘蓉一家清除出樓房實施拆遷,但是由於潘蓉家裡一二層用於出租,三四層還有一個防盜門,所以拆遷人員到了三層以後沒法上樓,雙方隔著門開始叫喊,地面的人開始向四樓扔石塊。氣氛也變得越來越緊張。9點15分,挖土機開始鑿房屋的外牆,樓下的陽臺被機器手拍斷,部分牆壁開裂並且傾斜。
潘蓉:『當時他們拍我們的圍牆,拍我們牆的時候,我先生就開始跟我說,不行了,要阻止他們,然後就給他們扔汽油瓶的。』
潘蓉站在頂樓的陽臺上,要求拆遷方提供法院文書。但是這個做法對於阻止強制拆遷的進行並不奏效。潘蓉和他的先生張其龍開始扔擲自制的汽油瓶。事實上,潘榮也知道,自己的這一做法已經觸犯了《治安管理條例》相關的條款。對於自己當初做出如此瘋狂而且不理性的舉動,潘榮坦言當時自己心裡是非常害怕的。
潘蓉:『就是很緊張,我也很害怕了,我上去的時候還喝了大半杯的,我們家不是有那個酒,喝了大半杯的威士忌,我想壯一下自己的膽,壯著膽子上去的。』
閔行區交通建設委員會主任吳仲權,當時任閔行區虹橋樞紐動遷指揮部的主任,金至今他仍然記得現場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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