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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針對市場上出現的將所承租房屋轉租給第三方,賺取租金差價的情況,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通知,明確個人轉租房屋取得的收入將按照財產租賃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天津市房屋租賃業內人士表示,此舉將規范本市轉租市場。
昨日,記者來到本市河西區永安道,一家童裝店的經營者告訴記者,她就是從『二房東』手裡租來的房子,『二房東』由於買賣不賺錢,可租期又沒到,便把門臉租給了她,與她簽了5年的租賃合同。
而記者在和平區大沽南路上了解到,該路段附近活躍著不少『職業二房東』,他們租房的目的就是為了從房屋轉租中盈利,據某房地產經紀公司負責人介紹,近三年大沽南路上底商租金每年的漲幅,基本都在20%到30%左右。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通知,今後『二房東』們轉租賺取的差價收入將屬於個人所得稅繳稅范圍,應按照財產租賃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目前天津對於個人自有房屋出租執行的稅收標准根據住宅和商鋪的不同性質,分別按租金收入的5%到22%繳納綜合稅款。據了解,目前本市轉租房繳納稅費的實施細則還在制定中。
我愛我家地產經紀公司企劃經理陳萌表示,由於住宅市場的租金差價並不高,『二房東』轉租房繳納稅費的實施將不會對本市住宅市場產生很大影響,但在商業地產特別是底商的轉讓環節中影響較大。目前,本市近半數的底商都會出現轉讓、轉租的情況,而個稅增收實際上是為了減少稅收的流失,從客觀上將起到規范本市轉租市場的作用。(記者馬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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