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危急時刻想到的是:『拿下他』
2009年9月28日下午,馬某某持刀在漢沽區城區一家商店將該商店經理捅傷後,逃離現場。聞訊趕來的武警、民警立即實施追捕。馬某某揮舞凶器叫囂著,退至一居民小區的一棟樓房樓道門前。此時,圍觀的群眾越來越多,幾乎堵塞了交通。圍捕的武警、民警怕傷及無辜群眾,一時間雙方形成對峙,情景非常危急。
正好路過此地的李新軍聽到人群中有人高喊:『殺人了,捅人了,歹徒身上可能有槍!』跟隨人群,李新軍進了小區。危急時刻,他從人群中衝到暴徒面前。只見那光頭暴徒兩眼充血,精神高度亢奮,雙手各持一把尖刀聲嘶力竭地叫喊著。李新軍面對暴徒大喝一聲:『把刀放下!』順手抓起身邊的一輛26型自行車撞向暴徒,隨即縱身而上,車到人到,乘暴徒躲閃之際,李新軍死死鎖住其雙臂,右腿順勢掃踢,將其撲倒在地,用盡全力掰開暴徒的雙手,奪下他手中的兩把尖刀,並用身體將他緊緊壓住。圍捕的武警、民警立即衝了過來,將暴徒擒住。目睹抓捕暴徒全過程的現場群眾自發地熱烈鼓掌。
事後有人問李新軍,在衝向暴徒前的那一霎那,你想的是什麼?李新軍說:『我想的是我有百分之五十的把握能拿下他,我一定得拿下他。』現在想來,沒有把握的那百分之五十可能就是受傷甚至是付出生命。
空手奪凶器並不是第一次
李新軍在暴徒逞凶的危急時刻挺身而出的英勇行為絕非偶然。今年39歲的李新軍是工人出身。1998年進入政法系統從事法警工作。他思想作風過硬,業務精,是漢沽法院法警擒拿訓練的教練。自2000年起,他連續6次被評為天津市法院系統先進工作者,2001年榮立個人三等功,2002年被評為漢沽區優秀共產黨員,2008年被漢沽區委區政府授予『奧運安保反恐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2000年1月,李新軍奉命去外地抓捕一名曾驚動最高人民法院和天津市委市政府,漢沽區人民法院查找多年的被執行人。行前,舉報人再三提示,此人蹲過大獄,並有手槍,身邊還有保鏢,請他們千萬注意自身安全。李新軍和戰友們冒著生命危險,喬裝改扮,裡應外合,經歷了生與死的考驗,最終勝利地完成了任務。
2007年6月13日,漢沽區人民法院審理一件房屋糾紛案。被告人是一名中年婦女,在法庭即將宣判時,該婦女突然拔出一把20多厘米長的尖刀,面對法官邊揮舞尖刀邊高聲叫喊:『如果法院不把房子判給我,我就死在法院!』其家屬也在旁叫嚷助威,當時的氣氛十分緊張。李新軍聞聽有人持刀鬧庭,立即進入法庭,並用身體堵住法庭大門,防止持刀人衝出,釀成更大的慘劇。李新軍審視現場的形勢,采用『先穩後抓』的策略,一邊勸解一邊靠近持刀人。在持刀人的注意力被轉移的瞬間,李新軍猛推持刀人一把,隨即縱身將其撲倒,雙手緊緊抓住持刀人的手,奮力奪下尖刀,避免了一起惡性事故。搏斗中,李新軍的手和手臂三處受傷。
從警11年,李新軍對法警這個平凡職業有著自己的理解。他說:『法警不是武警、刑警,但面對罪犯時都是警察。必要時,警察就要用生命和鮮血捍衛人民的利益、法律的尊嚴。』(邵允富劉洪玉)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