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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學生在學期間的安全,天津市將從下周起開展對普通高校學生校外租房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學校對已在校外租房的學生,應要求其搬回校內住宿,並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等。
據了解,本市將從12月7日至20日,在全市普通高校對學生校外租房行為開展一次專項整治行動。市教委要求,高校主要負責人要作為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包括學生住宿管理在內的學校安全與穩定工作負總責。高校學生教育管理部門,要承擔起對學生思想教育與日常行為管理的責任;學生公寓和物業管理部門要積極主動地為學校開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健全安全保衛機構,改善安全設施條件;學校安全保衛部門要加強對學生宿捨和公寓安全保衛工作的業務指導、培訓、監督和檢查。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中,各高校要對本校普通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在校外租住房屋的情況進行一次摸底調查,並做好限期整改。要了解清楚學生姓名、租住房屋的詳細地址等情況。學校還要積極創造條件為學生解決住宿問題。對已在校外租房的學生,應要求其搬回校內住宿;對極少數堅持在校外租房的學生,而特別又是在本次整治中新發現的學生,要向他們耐心說明可能產生的後果和個人應承擔的責任,並逐一登記;要建立報告和承諾制度,在說明租房的原因、房屋詳細地址、聯系方式,承諾加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經本人與家長雙方簽字後,報學校備案。另外,學校要選派合格的輔導員進駐學生公寓,做到『同住、知情、關心、引導』。同時落實學校班主任管理的各項規定,班主任必須每周定期到學生宿捨走訪學生。
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校要組織學生按班級住宿,2007級及以後的新生要保證按班級住宿。其他年級在校生,沒有按班級住宿的,要制訂計劃,在三年內逐步實現按班級住宿。杜絕按學生經濟狀況安排住房。(記者賈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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