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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斕軒小區近日出現車位紛爭。圍繞小區車位是賣是租的問題,業主與開發商爭執不下,目前仍沒有一致意見,因此帶來的小摩擦時有發生。
針對車位是租是賣以及與其相關的一系列問題,本報采訪了相關業內人士,他們從不同視角談了自己的看法。
業主
開發商變卦難以接受
近日,都市斕軒業主代表邢女士向本報反映,小區車位突然由租改賣,令他們難以接受。據邢女士介紹,小區有300多套房子,當初買房時,開發商承諾小區車位能達到房屋數量的三分之一,而且只租不售,價格不會高於每月90元至120元,並按照業主收房的先後確定了車位的出租順序。但是,開發商現在變卦了,通知業主車位只售不租,售價在4萬至5萬元,並要求沒有購買車位的業主不得將車輛進入小區停放。
『大概是在今年10月中旬,開發商的工作人員打電話問我們「現在有車位,你們買嗎?」這讓我們很疑惑。之前不是說好只租不售的嗎?人家說,根據《物權法》,他們有權賣車位。』業主郭先生告訴記者,因為對車位出售有意見,近來該小區停車紛爭時有發生。
據了解,該小區位於河西區體院北,緊鄰華夏未來幼兒園和環湖醫院,因為地理位置優越,又是曾經風靡一時的酒店式公寓,知名度很高。現在小區叫蔚藍軒,賣房時的名稱是都市斕軒。小區規模不大,只有兩棟樓,有一個公共大廳。記者看到,在樓前與院牆之間有一片空地可供停車,空地中間被一條公共道路分開,『停車場』上已被釘上若乾地鎖。
開發商
我們有權賣這些車位
該小區開發商天津翔隆順泰房地產開發公司工作人員否認了小區車位有100多個的說法,並稱當初是想解決這麼多車位,但規劃部門說不行,小區最終只有70多個車位,均在規劃范圍內。
關於給業主的只租不售的承諾,這位工作人員稱:『當初確實有過這種宣傳。後來,業內人士說在規劃范圍內的車位可以賣,我們就賣了。』
觀點
車位既然要賣也該有產權證
天津市律師協會房地產專業委員會主任李濱
天津市律師協會房地產專業委員會主任李濱表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司法解釋,非公攤面積內的車位,開發商是有權出售的,而公攤面積內的車位則不得出售。不過,對於車位出售一事,李濱有著自己的質疑,『作為一名房地產專業律師,到目前為止,在天津我沒見到過車位權證。也就是說,即使是可以出售的車位,目前的銷售行為合法性也值得質疑,疑點在於,如果銷售者無法為買售人辦理該車位的房地產權證,怎麼能叫車位的買賣呢?買售人的合法權益也就無從保護。』
車位是否公攤業主無從知曉
南開大學民法學教授陳耀東
南開大學民法學教授陳耀東認為,在《物權法》概念上,房屋和車位是不同的,按照規定車位的成本不能攤到房屋成本裡去。『如果開發商玩花活兒,把車位的成本攤到房屋成本裡去,只能由相關部門來監管,有著利害關系的業主卻無從知曉。』(記者高立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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