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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和諧醫患關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今年2月成立的天津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簡稱市醫調委),在解決醫患關系緊張,提高醫患之間誠信度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嘗試。
成立十個月效果明顯
日前,一名癌癥患者在住院治療過程中跳樓自殺,其家屬知情後情緒激動並向醫院索賠60萬元。市醫調委受理糾紛後,依據相關規定確定醫院無責任,並據此從法律、患者病例到患者留下的遺書入手,反復耐心地給患者家屬進行分析,家屬最終接受了調解意見,表示不再到醫院鬧事和到市裡上訪。
據了解,市醫調委主要承擔著調解醫療糾紛,防止醫療糾紛激化;通過調解工作宣傳法律、法規、規章和醫學知識,引導醫患雙方當事人依據事實和法律公平解決糾紛;向醫療機構提出防范醫療糾紛的意見、建議;經調解解決的醫療糾紛,按照醫患雙方當事人要求,制作書面調解協議;向患者及其家屬或者醫療機構提供醫療糾紛調解諮詢和服務;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醫療糾紛和調解工作的情況等六大職責。自今年2月1日成立以來成績顯著,全市醫療糾紛數與去年同比下降70%。據統計,自成立至11月底,市醫調委共接待諮詢1029件(次)。通過溝通交流、說服疏導,達到化解矛盾效果的有272件(次)。在受理的155件醫療糾紛中,調解完結129件,其中調解成功110件,當事人自願終止18件,調解不成1件,調解成功率達85%。
第三方調解尚屬首次
市醫調委主任歐陽澍介紹說,市醫調委是依據今年2月1日實施的《天津市醫療糾紛處置辦法》成立的,下政府令確立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地位在全國尚屬首次。該《辦法》規定,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設立及其組成人員,依法向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其工作經費和人民調解員的補貼費用由財政予以保障。所以,本市醫調委是在市司法局領導下,市人民調解員協會下屬的專業調解委員會,不僅和衛生局沒有隸屬關系,由於經費由市政府投入,所以與保險公司也沒有任何利益關系,其地位完全中立。目前,市醫調委共有12名人民調解員,全部具有臨床醫學、藥學、法學等方面資質,其中有7人是從政法、衛生部門退休的老同志,有豐富的醫學、法學知識和經驗。其他5人都是法律、醫事法學專業的應屆畢業生。此外,根據《辦法》規定,本市醫調委調解醫療糾紛是不收取費用的。(記者孫啟明通訊員劉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