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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初步統計,今年1至11月國產汽車產銷雙超1200萬輛,預計全年將突破1300萬輛,中國成為世界第一大汽車生產國和最大新車消費市場。但是,種種數據顯示,汽車消費方面的權益保護力度遠遠沒有跟上中國汽車發展的速度。
今年12月以來,國家質檢總局連續發布6個汽車缺陷產品召回公告,但是召回汽車總數不到3萬輛,加上今年前11個月全國汽車召回數量僅為130萬輛左右,尚不及去年美國汽車召回總量的十五分之一。缺乏強制召回機制,國內汽車召回成了汽車企業的一場秀。
事件
六個批次密集召回
汽車缺陷再引關注
進入12月,汽車缺陷產品召回可謂你方唱罷我登場:東南(福建)汽車工業有限公司、福特汽車(中國)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長安福特馬自達汽車有限公司、瑞典沃爾沃汽車有限公司北京代表處、雷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處等6家公司先後對各自生產的部分車輛進行了召回,涉及數量共計2.5萬餘輛。如此密集的召回再一次引起人們對於汽車缺陷產品以及召回制度的關注。
據分析,2009年所發生的汽車召回事件中,大多是由於汽車設計以及零部件質量存在一定問題,導致問題的原因有三點:一是生產管理漏洞,二是供應商零件質量缺陷,三是廠商設計不合理。大多數企業通過經銷商或者服務部門,以信件、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相關車主,通常采取免費檢測、免費檢修、免費更換的措施。
質疑
汽車召回數量過低
處理措施『打折扣』
然而問題並不樂觀。據了解,去年八成汽車召回是由於政府職能部門介入缺陷調查而促成的。表面上主動召回的背後,也有一些企業是在監管部門的調查下被迫『主動召回』。與此同時,一些企業在召回的處理措施執行上也打了折扣,通常表現為不能按照要求通知車主造成召回率過低,或者處理時從免費更換變成免費檢測。
質檢總局公布的數據顯示,我國從2004年開始實施缺陷汽車召回制度,截至2009年年底,總計召回缺陷汽車300餘萬輛。但是,這個數字跟中國目前身為汽車產銷大國、年產量突破1300萬輛的水平不相匹配。據介紹,早在20世紀70年代前後,美國、日本和歐洲各國就實行了汽車召回制度,其立法機構陸續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授權政府有關行政部門對缺陷汽車進行管理。在汽車發達國家,涉及汽車安全的汽車召回頻次和數量更是驚人。有數據顯示,2008年,美國實施召回778次,涉及車輛2220萬輛。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企業在召回過程中容易出現的問題還有不能按期提交召回情況報告、不能按照要求通知車主造成召回率過低、一些4S店要求車主自費修車、召回公告為免費更換實際變成免費檢測等。
市消協
汽車投訴不斷增多
市場期待強制召回
本市消協投訴部負責人表示,目前的汽車產品召回制度屬於部門法規,由於沒有相關配套法規,對於企業沒有強制效力,因此汽車召回還局限在管理部門建議、汽車企業自願召回的范圍內。
隨著汽車投訴案件的增多和消費者投訴解決難度的增大,自願召回已經不能解決汽車市場快速發展造成的問題。很多由於設計原因造成涉及安全的汽車缺陷產品應該實行政府主導的強制召回。
曾經被消費者寄予厚望的汽車產品『三包』從2002年提出至今仍然沒有出臺,這也是制約召回制度實施的最大障礙。目前,由相關部門起草的《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已經報國務院有關部門,最早也要等明年纔有可能實施。
本市汽車申訴舉報案件
連續兩年呈兩位數增長
據市工商局12315投訴中心工作人員介紹,本市汽車申訴和舉報案件連續兩年呈兩位數增長。去年本市12315全年累計受理關於汽車消費糾紛的諮詢、申(投)訴和舉報1772件,佔年受理總量的1.36%,與2007年和2006年相比,分別上昇了27.39%、26.84%。
其中,汽車消費爭議主要集中在汽車質量、維修服務及合同違約等方面。由於汽車的『三包』規定及相關的質量擔保制度等尚未出臺,調解缺少可操作性的規定,同時汽車質量檢測機構少、檢測費用高、標准不一,加之司法實踐對汽車消費是否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調整范疇認識不一,致使消費維權成本過高、維權難度很大。(記者劉連松柴波見習記者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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