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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12月7日刊登了《強佔小區門口8年搭了棚子又蓋房如此小販霸道》一文,反映天津市河西區金海灣花園小區內一個賣水果的攤販隨意霸佔小區道路搭建違章建築一事。見報後引起讀者反響,河西區綜合執法局也到現場調查,並稱該小販新搭建的一間違章已拆除,其他違章正在調查處理中。可是小區業主卻反映,見報後,該攤販搭建的違章小屋『絲毫未動』。
河西區綜合執法局於見報當日便派多名執法人員到現場執法,河西區綜合執法局稱,該小販共搭建違章三間。執法人員責令該小販立即拆除違章建築,但該小販表示只能拆除新搭建的一間違章,其他違章不願意拆除。近日記者再次聯系河西區綜合執法局,該局一位負責同志稱,新建違章已經拆除,其他違章是以前蓋的,要『做工作』。但他說,這個小販不同意拆除違章的原因是,物業收過他的佔地費。
小區業主們對執法局的解釋很不認同,他們說:『物業有什麼權力收費?即使是物業收費了,就可以隨意佔用小區的公共地方建違章嗎?這個理由似乎很難讓人信服。該小販搭建的多間違章依然「紋絲未動」。難道以前搭建的違章就合法?可以不拆嗎?實際是職能部門根本就不想管。』
昨日,記者再次來到金海灣小區,發現業主們的反映屬實,只是將一間點爐子的小屋拆了,但雜物堆在周圍,而其他三間棚亭和一間鋁合金門窗房屋沒有絲毫拆除的跡象。但願『假拆』事件別再重演。(記者梁素梅實習生張延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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