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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大喊一聲『老婆,我回來了』,然後老公在老婆臉上親一下……如此溫馨的場景,竟成了一對夫妻離婚的導火索。
老公李某跟單位的小姑娘『搞曖昧』,被妻子張某發現了。從此張某要求老公一直對她獻殷勤:每天親吻,每個星期給老婆送一次花,睡覺要兩個人同時睡……前日,實在裝不下去的老公苦著臉和老婆來到了婚姻登記處,要求離婚。
據了解,兩夫妻年紀相當,都是30出頭,結婚有五六年了。可是半年前,老公李某和單位一個20來歲的小姑娘有了曖昧:『我們會去看電影,有時候還去公園逛逛……』一次,張某去李某單位,一眼就看到有個小姑娘挽著自己老公的手臂准備去吃晚飯。『當時老婆和我直接攤牌,我也承認了。』覺得虧欠了老婆的李某當場保證,以後不再發生這類事情,要和老婆好好過日子。
這件事後,張某徹底變了一個人。『她和我訂下一些所謂的「浪漫條約」。』李某苦笑著說。這些條約包括:上、下班前要和老婆笑嘻嘻地打招呼,還要親一下臉;最好每星期送一次花;睡覺要兩個人同時睡;每天單位發生什麼事情都要和她匯報等。
『我每天工作都很忙,回來腰酸背痛的,還要對著她擺出一副很高興的樣子,然後說「我回來了」。再跟電視裡一樣肉麻兮兮地親她一下。』說起這事,老公李某搖起了頭。在他心裡,雖然以前的日子過得平淡,卻不做作,沒這麼多花樣。
有一次,李某工作回來實在有點兒累,倒頭就睡了。沒想到,張某直接拿了一盆冷水就往他身上潑。這種行為著實讓他吃不消。『我們又不是小年輕,為什麼要肉麻兮兮地搞浪漫啊。』對此,李某有些不服氣。這邊李某在抱怨,那邊張某也邊哭邊說開了:『你和小姑娘就能搞浪漫,和我就不行啊。這是你欠我的,就要還我。』
看到夫妻倆彼此仍有感情,登記處的工作人員也是一番勸說。夫妻倆決定先回家好好溝通,離婚這事還是先緩一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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