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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6日),交管部門依法給予酒駕無牌出租車載客運營的田某罰款500元、暫扣駕駛證3個月的處罰。
昨天(16日)7時10分,交警貴州路大隊交警在西康路與貴州路交口值勤時發現,沿貴州路駛來的花冠出租車沒有懸掛牌照且行車緩慢,交警隨即示意該車停車接受檢查,該出租車駕駛人稱該車為新車還未登記上牌。這時,出租車內一股酒氣引起交警注意,交警立即用酒精檢測儀對該駕駛人實施檢測,結果該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為每百毫昇24毫克,屬酒駕。正當該出租車駕駛人解釋酒駕原因時,坐在車後排兩名學生的話打斷了該駕駛人,經詢問得知兩學生由該違法駕駛人負責接送上下學,交警立即用交通巡查車把學生送至學校,隨後將酒駕無牌出租車駕駛人帶回大隊接受調查。經查,該駕駛人田某系和平區居民,乘車的兩名學生家長今年9月包了該車,由田某負責每天接送上下學。前日20時,田某與朋友飲下白酒和啤酒,昨天早上,田某仍照常駕車送兩學生上學,沒想到因車沒懸掛牌照遇交警攔檢被查獲。(通訊員楊毅王棟安高宏記者王赫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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