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名待考駕照人員無證酒駕,開著借來的吉普車招搖過市,途中被交警攔截查獲,後予以其行政拘留15天、罰款1800元的處罰。
12月21日14時30分,交警宜白路大隊交警吳建華在津圍公路津渝公路交口發現,一輛號牌京C676**的藍色吉普車沿津圍公路由南向北行駛,本應依次等候檢測酒精含量,但該車欲掉頭返回。交警立即上前攔檢,使用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顯示,駕車男子每百毫昇血液酒精含量為32毫克,屬酒駕交通違法,且該男子還不能出示駕駛證。原來,男子張某某正在駕校接受培訓並將在近期考試,他當天在本市北辰區小淀村吃午飯時喝了白酒,後無證駕駛借來的吉普車前往西堤頭村,結果途中被交警查獲。(記者馮琳通訊員楊毅王棟張振鋼)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