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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從明年1月份開始至3月15日結束。以往很多個人參保人員都集中在一月份繳費,人員集中,等候時間長。為此,社保中心提醒,個人繳費盡量錯開1月份高峰期,只要在2010年3月15日前繳費,就不影響社保待遇。個人參保者應在年度內首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同時還要一次性繳納2010年度大額醫療費救助金200元。
按照政策規定,個人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連續中斷繳費不超過3個月的,中斷期間補繳費後給予待遇補支付。也就是說,凡截止2009年底參加醫療保險並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個人參保人員,在明年3月份之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1月至3月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可正常報銷。
面對即將來臨的個人繳費高峰期,社保各區縣分中心,采取增加經辦人員、增設POS機刷卡窗口等措施,與區縣勞動局、街道勞服中心、職介機構等做好各環節的銜接工作,提前打印、發放繳費通知單等多種措施,減少參保人員等候時間,確保個人參保人員順利繳費。(記者楊曉慧通訊員曲穎實習生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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