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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民周女士向本報熱線反映,她為兒子購買的一套小鎮西西裡瑞民裡房屋,質量問題頻出。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目前小鎮西西裡瑞民裡開發商並沒有辦理相應的商品房准入證,該處的房屋尚不具備入住條件。
市民周女士告訴記者,今年10月下旬,她花近50萬元在西青區小鎮西西裡三期瑞民裡購買了一套竣工不久的頂層房屋,作為兒子的婚房,周女士在交付全房款後便辦理了入住手續。但令她沒有想到的是,新房的質量問題接踵而至。先是在去年11月中下旬,一場大雪過後,兒子發現還未來得及裝修的新房屋頂竟開始滲水;樓頂重新修補後僅過了半個月,房屋附帶的地下室下水管破裂,污穢流了一地;當周女士母子正為破損下水管維修事宜與商家爭論時,房屋屋頂卻再次滲水,這次滲水直接導致了新裝修的屋頂周圍出現了牆漆脫落的現象。新房接二連三出現問題打亂了兒子與女友的結婚計劃,原定1月20日的婚期不得不推遲。
在采訪中,小區的部分業主表示,在他們購房時,房屋銷售商並沒有出示證明該房具備入住條件的商品房准入證,也就是《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許交付使用證》。在《天津市房屋質量保證書》中《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許交付使用證》證號一欄也為空缺狀態。
那麼,小鎮西西裡三期是否辦理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許交付使用證》了呢?記者以消費者身份找到了房屋銷售方天津市日鑫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該人士先是有所顧忌,而後告訴記者,該小區確實沒有辦理商品房准入證,具體什麼時候辦理還要看開發商方面。
隨後記者電話采訪了該小區開發商天津市西青區方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其經理表示,商品房准入證何時能辦下來,還要看相關政府部門的辦事程序。對於房屋未辦理商品房准入證就為房主辦理了入住手續的問題,這是由於部分業主希望盡快入住,所以商家纔『勉為其難』為他們辦理了入住手續,並交付房屋鑰匙。
而在售房處,工作人員卻給出了不同的答復,工作人員稱小鎮西西裡三期是現房,只要交齊全款或辦完貸款手續就能入住,而並非開發商所說的『勉為其難』。
對此,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工作人員表示,如果開發商沒有辦理商品房准入證則表示該住宅不具備入住條件。商品房准入證也關系到房屋質量、小區配套設施是否合格。在《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中記者看到,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的住宅商品房,必須在領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住宅商品房准許交付使用證後,方可交付使用。申請領取住宅商品房准許交付使用證,應當提供下列材料:竣工驗收報告;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供水、供電、供氣、供熱、排水等配套證明;非經營性公建配套證明。房地產開發企業將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時,應當向購房人明示住宅商品房准許交付使用證,提供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許使用證而將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十萬元以下罰款。(記者宋雪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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