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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獎勵6萬元,考上廣西區直機關公務員獎勵3萬元,考上桂林市直機關公務員獎勵1萬元……2010年新年伊始,恭城瑤族自治縣縣委、縣政府正式實施的對考上公務員的恭城青年進行獎勵的政策,一經推出,便引發各方爭議。(據1月3日《南國早報》報道)
經濟獎勵的確是一種有力的激勵,能夠激發當事人的熱情和乾勁。但有時經濟獎勵又會帶來負面的影響,因為任何行為都難免具有外部的影響性,當獎勵讓其他群體感覺到明顯不公平時,經濟獎勵就會成為質疑的導火線。尤其是,當經濟獎勵的主體是政府時,如何做到獎勵的公平和社會效益的最大化,應該是必須做好的重點,也是工作中的難點。所以,當獎勵考上公務員者的政策出臺時,爭議是難免的,那些因此而受益的人,會認為這是恰當之舉;相反,對於那些不能因此而受益者,自然覺得這個政策有失公允。
而此次政策獎勵的對象是考上公務員者,這個對象的特殊性讓人們覺得對他們進行獎勵有些不妥,有些偏愛。公務員在人們的眼中是真正的『金飯碗』,不僅壓力小而且各項保障最完善,能夠考上者本身就是值得別人羡慕的。再加上,如今的國考已經成為第一考,能夠在競爭中脫穎而出者已經是一層幸運,怎麼能把所有好運氣全集中到一部分人身上,讓這些幸運的人再受到一次眷顧呢?如果經濟獎勵的目的是鼓勵人纔的發展,為何不鼓勵其他的人纔,為何不鼓勵那些考上大學的貧困生?
其次,鼓勵的金額是否經過了充分討論呢?6萬元、3萬元、1萬元都不是一筆小數字,這樣的獎勵金額到底是怎樣出臺的?雖然很多政府的行為直接由主管的部門做出決定即可,但是如果一項決定事關很多人的利益,而且容易對人們的價值觀念產生衝擊時,主管部門就應該經過充分的調查,謹慎地推出政策,以防止政策成為輿論的焦點,引起人們的選擇性解讀。對於公眾來說,如果他們看到的是獎勵金額出臺的詳細理由,而不是簡單的數字,簡單的獎勵人纔的理由,他們應該會更理解主管部門的做法。
在主管部門未做出正面回應之前,經濟獎勵考上公務員者的目的還不得而知。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這樣的經濟獎勵因為獎勵對象的特殊,經濟規則的不清楚,讓公眾對此產生了質疑。所以,要想引導輿論,讓人們對這個政策產生認同感,就必須將獎勵的動機,獎勵的規則講清楚,讓人們知道,那些考上公務員者是應該優先被獎勵的,而且獎勵的金額也是恰當的。(李劭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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