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圖為昨晚部分市民在海光寺路口翻越護欄。本報記者 游思行 攝 |
記者5日獲悉,天津市市政府常務會4日通過《天津城市管理規定(修訂草案)》(以下簡稱《管理草案》),對市容環境的各個方面作出了詳細管理規定。根據《管理草案》,本市擬對市容市貌進行網格化管理,建立市和區縣兩級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另外,對隨地吐痰、亂闖紅燈和張貼『小廣告』等行為做出了明確處罰規定。
網格化管理建兩級平臺
《管理草案》規定,本市將實行網格化城市管理。按照標准劃定網格區域,明確區域內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的管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養護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以及城市管理信息采集責任人。
本市將建立市和區縣兩級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市級數字化城市管理職能部門負責監督、協調區縣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和市級城市管理職能部門,做好數字化城市管理相關工作,並向城市管理考核職能部門提供相關的數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評價信息。區縣數字化城市管理職能部門按劃定網格派遣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員進行巡查,對需要處置的事件、部件問題向責任單位下達任務派遣,並按照事件、部件問題處置標准進行核查,其結果納入城市管理考核范圍。
隨地吐痰扔煙頭都要罰
根據《管理草案》,禁止在公共場所隨地吐痰、吐口香糖,隨處便溺或者亂倒糞便。禁止亂扔煙蒂、紙屑、瓜果皮核以及其他各類廢棄物。違反規定的,當場責令其清除並處50元罰款。
如隨意橫穿道路、闖紅燈或者跨越道路隔離護欄,將被處以50元罰款。
如有違法擺放、張貼、懸掛、刻畫、涂寫各種有礙城市容貌的標語、宣傳品和其他物品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清除;拒不清除的,處2000元罰款並沒收其非法物品。如有在道路及社區內非指定區域焚燒花圈、紙錢及其他迷信用品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000元罰款。
未經許可在住宅樓房外檐上增設門窗、拆窗改門或者擴大原有尺寸私開門臉的,責令改正,恢復原狀;拒不改正的,處10000元罰款,沒收其非法物品並強制恢復原狀。
施工需使用密閉運輸車
對於施工單位不使用密閉運輸車輛者,由建設和交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20000元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工程項目負責人根據這一標准予以罰款,並按照市建設和交管部門制定的安全違規記分辦法處理,直至停止施工單位參加投標。
嚴禁違法挖掘城市道路。嚴禁挖掘施工後遲延恢復。違反規定,由市政公路管理部門責令停工、恢復原狀,並處20000元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嚴禁違法佔用城市道路。嚴禁未經批准改變佔路用途或者移動位置、擴大面積、延長時間。違反規定,責令限期清退或者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00元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狗糞需自清不許上公交
養犬人養犬不得乾擾、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攜犬出戶應當攜帶養犬登記證,由成年人用束犬鏈牽領,並主動、自覺避讓他人。嚴禁攜犬進入公共場所、公交客運車輛和長途客運車輛。
違反前款規定,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並可處5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沒收其犬,並注銷犬類登記證。攜犬出戶未及時清除犬排泄的糞便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其清除,處50元罰款。
據悉,該草案將對社會公示並聽取市民意見,以提高本市城市管理水平,維護城市公共空間良好秩序。(記者孔令彬)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