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記者從天津市工商局獲悉,為提昇執法辦案水平,切實履行監管職能,展示執法辦案成果,市工商局評選出『天津市工商系統2009年度十個典型案件』。這十個典型案件涵蓋了工商系統依法履職查辦的主要案件類型。
一、工商河西分局查處的趙世發擅自組織直銷員業務培訓案:當事人趙世發系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天津地區的區域代理商。其在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及天津分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於2009年5月23日、24日在天津大禮堂舉辦了由經銷商、代理商、直銷員參加的『富迪健康科技天津地區經銷商29期培訓會議』。同時,在會議期間以每張門票50元的價格對外銷售,共售票1613張,得售票款80650元。除去場地租金40000元,此次會議當事人實際收入為40650元。工商河西分局依據《直銷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40650元,罰款50000元。
二、工商寶坻分局查處的北京龍耀東方商貿有限公司欺詐消費者案:當事人北京龍耀東方商貿有限公司通過網絡和其他不正當手段收集客戶信息,通過電話向客戶推銷商品,電話訂貨後以快遞的方式銷售商品。4月20日,該公司通過電話以『北京收藏家協會、收藏品推廣中心』的名義向寶坻區林某推銷『偉大祖國』純金銀紀念章、『名家十二生肖』純金鑲和田玉紀念幣。林某對當事人的虛假宣傳信以為真,並訂購了『偉大祖國』純金銀紀念章1套,每套價格4980元,『名家十二生肖』純金鑲和田玉紀念幣4套,每套價格7800元。雙方約定於4月23日在寶坻區某賓館交易。4月22日,該公司經理從北京朝陽區馬店郵幣市場購買『偉大祖國』金銀紀念章6套,每套價格750元,『名家十二生肖』金鑲玉紀念幣4套,每套價格850元。轉天,便來到寶坻送貨。在交易時,被工商執法人員查獲。經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測技術研究院檢驗,結論為:當事人所售標稱為純黃金、純白銀的『偉大祖國』金銀紀念章實際為鍍金、鍍銀制品;標稱為純金、和田玉的『名家十二生肖』金鑲玉紀念幣材質實際為大理石,鑲嵌金屬為鍍金制品。工商寶坻分局依據《天津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對北京龍耀東方商貿有限公司予以沒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偉大祖國』金銀紀念章6套、『名家十二生肖』金鑲玉紀念幣4套,並處罰款100000元。
三、工商南開分局查處的戴薇無照經營、涂改營業執照案:當事人戴薇其營業執照於2007年12月26日被工商和平分局吊銷。2009年初,其在白堤路某公寓內開始經營閉路攝像頭,並從天津鴻翔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分3次購進攝像頭34個,進貨款共計4664元。因『天津展晟電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沒有參加年檢,營業執照已經被吊銷,所以當事人便私刻了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的工商年檢章,並將2006年度、2008年度的年檢章加蓋在已吊銷的『天津展晟電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上,以『天津展晟電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名義分別與塘沽區飄飄香茶城等三個單位口頭簽訂了銷售安裝34個閉路攝像頭的協議,總標的6866元。工商南開分局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並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202元,同時罰款10000元;對涂改營業執照行為罰款40000元。
四、工商東麗分局查處的家得寶(天津)商業有限公司商業賄賂案:當事人家得寶(天津)商業有限公司自2006年至2008年間,與天津市炬燎科工貿發展有限公司等8家供貨商簽訂商品供貨合作合同,對首次進入其超市的供貨商收取進店服務費,收費標准按照供貨商在該公司一個分店的預計銷售額確定,進幾個分店收取幾份同樣的進店服務費(家得寶(天津)商業有限公司在天津設有5家分公司,內部稱為5個店),收取的費用不單獨開具發票,而是與其他費用合在一起以展示費的名義給供貨商開具發票。實際上並無相應的支出,而是將收取的該費用作為公司利潤,直接記入公司賬目的『其他業務收入』科目裡。截至案發時,當事人收取了天津市炬燎科工貿發展有限公司等8家供貨商首次進店服務費200,706.25元。工商東麗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並做出罰款100000元的行政處罰。
五、工商塘沽分局查處的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天津市濱海分公司為無照經營提供經營條件案:當事人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天津市濱海分公司自2008年3月為轄區一『黑網吧』提供網絡信號接入服務。截止案發時,獲違法所得33735元。經調查取證,工商塘沽分局依據有關規定,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33735元,並罰款20000元。
六、市工商局檢查總隊查處的天津醫藥集團連鎖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當事人天津醫藥集團連鎖有限公司於2008年9月開始銷售『P-EU天然植物化妝品』,並於2008年11月開始在其市內69家連鎖藥店發放『P-EU歐洲天然植物化妝品』的印刷品廣告。經調查核實,其廣告上標注的『國家專利號:ZL 02 2 72479.6』並非其P-EU化妝品的發明專利,而是一種『化妝品磁化容器』的實用新型專利,且只有部分P-EU的化妝品容器采用了這種技術。又查,P-EU其生產廠家為天津桑坦德化妝品有限公司。在當事人發布的廣告中和其商品的包裝上提到的『P-EU源自歐洲的天然植物化妝品,其應用諾貝爾獎的AQRPAORINS肌膚細胞輸水管技術獲得唯一專利……』等內容,當事人不能提供相關依據證明其真實性。當事人通過廣告和其他方法對產品的國家專利號、制作成分、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屬於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違法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市工商局檢查總隊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罰款50000元。
七、工商河東分局查處的天津河東和協醫院虛假宣傳案:去年9月間,天津河東和協醫院在沒有獲得《天津市科學技術成果證書》和引進歐美高效抗毒生物制劑的情況下,在本市某報紙上發布該院有『結合歐美進口高效生物免疫抗病毒制劑靜滴血透克毒』,以及獲得《天津市科學技術成果證書》內容的廣告。工商河東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虛假宣傳行為,並罰款20000元。
八、工商西青分局查處的中國水電基礎局有限公司使用禁止生產銷售的建築材料案:2009年8月,天津鋼鐵有限公司反映,楊柳青鎮大柳灘村東的南水北調天津市1段四標施工現場發現有擅自使用其企業名稱的螺紋鋼筋。接報後,工商執法人員立即趕到現場,發現該處確有涉嫌擅自使用天津鋼鐵有限公司企業名稱的螺紋鋼筋28捆。經查,北京中福恆業商貿有限公司業務經理柳某於去年8月1日與中國水電基礎局有限公司南水北調項目部物資部長尚某聯系,要向其南水北調天津市1段四標工程供應Φ16螺紋鋼筋62.74噸,價格是4700元每噸。柳某在位於北辰區順義道的中儲南倉分公司院內以4500元每噸的價格購買螺紋鋼筋62.74噸,賣方說明此批鋼筋均是大鋼鐵廠的,但並沒有提供相關手續及證明材料。8月3日,由賣方負責送貨到工地現場,柳某以現金形式在現場付清北辰賣方貨款282330元,後與賣方失去聯系。施工現場安某、張某負責過磅收貨。至查獲止,中國水電基礎局有限公司購進擅自使用天津鋼鐵有限公司企業名稱的螺紋鋼筋准備使用到建設工程中。此批鋼筋共計28捆,重62.74噸,鋼筋本體標記刻痕『TJD』及『3x16』字樣,且掛有兩張印有『天津鋼鐵有限公司』字樣的標牌,經天津鋼鐵有限公司鑒定為非該公司所生產的產品。8月5日,由中國水電基礎局有限公司試驗中心抽檢上述鋼筋,得出檢驗報告結果顯示合格,至查獲止,此批鋼筋尚未使用且貨款294878元未付。8月24日,工商西青分局對上述鋼筋進行抽樣並委托天津市質量監督檢驗站第二十四站進行材質檢測,並於當日得出檢測結論為『按GB 1499.2-2007標准檢驗合格』。當事人中國水電基礎局有限公司購進擅自使用天津鋼鐵有限公司企業名稱的螺紋鋼筋准備使用到建設工程中的行為違反了《天津市產品質量監督條例》有關規定,工商西青分局對當事人做出沒收擅自使用天津鋼鐵有限公司企業名稱的螺紋鋼筋62.74噸(28捆)的行政處罰。
九、工商北辰分局查處的錢四平委托他人加工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當事人錢四平在西藏拉薩市天海建材市場從事建築材料銷售業務。經營中,發現在市場上見到『強力』牌膠合板銷售較好,但自己又找不到『強力』牌膠合板貨源。2009年1月,其在湖北省仙桃市委托他人印制『強力』商標3000個。2月,當事人到河北省文安縣左各莊鎮文安縣銘陽制板廠訂購8600張膠合板,並將3000個『強力』商標交給文安縣銘陽制板廠負責人王某,要求王某將『強力』商標貼在當事人委托加工的8件共1720張膠合板上,並支付42000元為膠合板貨款。3月22日,王某將該批膠合板運到天津市北辰區南倉儲運材料場,准備運往西藏拉薩西站交付當事人。3月25日,工商北辰分局執法人員在市場檢查發現該批膠合板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便聯系『強力』商標注冊人,經商標注冊人鑒定,該批1720張膠合板均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於是將該批膠合板實施扣押。經調查,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並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膠合板1720張,同時罰款80000元。
十、工商河北分局查處的施恩(廣州)嬰幼兒營養品有限公司商業賄賂案:當事人經天津辦事處在津運作,於2007年5月,通過給付米蘭超市的天津市米蘭商業有限公司等3家超市,每家進店費5000元、促銷員管理費200元,使『米蘭』的3家超市與天津萬佳潤澤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商品購銷合同》及補充協議,將施恩系列奶粉的11個單品議入『米蘭』的3家超市;於2007年5月,通過給付『樂購』超市在津的天津金鍾樂購生活購物有限公司等4家超市,每家進店費26400元,使『樂購』這4家超市與天津萬佳潤澤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商品購銷合同》及附件,將施恩系列奶粉的22個單品議入『樂購』這4家超市;於2007年7月,通過給付天津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進店費283500元,使『華潤萬家』超市與天津市茂達食品有限公司簽訂了《商品供貨合同》,將施恩系列奶粉的18個單品議入『華潤萬家』超市在津的18家門店和唐山的3家門店,共計給付進店費404100元、促銷員管理費600元,將其產品議入超市28家門店,使其經銷商天津市茂達食品有限公司、天津萬佳潤澤科技有限公司成為超市的供應商。當事人為了銷售商品,以『進店費、促銷員管理費』的名義給付對方財物,是爭取交易機會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構成商業賄賂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工商河北分局責令其改正,處以5萬元罰款。(通訊員王毅鵬 李彥)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