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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記者從天津市工商局獲悉,2009年度天津市工商系統『十個典型案件』首度向社會曝光。
這十個典型案件涉及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無照經營、商業賄賂等多種違法行為。其中比較典型的是:
工商寶坻分局查處的北京龍耀東方商貿有限公司欺詐消費者案。該公司所售標稱為純黃金、純白銀的『偉大祖國』金銀紀念章實際為鍍金、鍍銀制品;標稱為純金、和田玉的『名家十二生肖』金鑲玉紀念幣材質實際為大理石,鑲嵌金屬為鍍金制品。其行為違反了《天津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的規定,工商部門對北京龍耀東方商貿有限公司予以沒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偉大祖國』金銀紀念章6套、『名家十二生肖』金鑲玉紀念幣4套;罰款10萬元的處罰。
市工商局檢查總隊查處的天津醫藥集團連鎖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該公司通過廣告和其他方法對產品的國家專利號、制作成分、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一條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的規定。工商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處罰款5萬元。
工商河東分局查處的天津河東某醫院虛假宣傳案。該醫院在沒有獲得《天津市科學技術成果證書》和引進歐美高效抗毒生物制劑的情況下,於2009年9月8日、2009年9月10日、2009年9月12日在平面媒體中縫發布該院有『結合歐美進口高效生物免疫抗病毒制劑靜滴血透克毒』,以及獲得《天津市科學技術成果證書》內容的廣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構成了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工商部門責令當事人停止虛假宣傳行為,並罰款2萬元。(記者扈嘉怡通訊員盧連勝王毅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