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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家電下鄉政策,最大限度地為廣大農民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做到及時兌付補貼資金,根據《財政部關於進一步改進家電下鄉補貼資金審核兌付工作的通知》(財建〔2009〕458號),天津市商務委、市財政局日前下發《關於改進本市家電下鄉補貼資金審核兌付辦法的通知》,改進本市家電下鄉補貼資金審核兌付辦法:從即日起,農民在家電下鄉產品指定銷售網點(以下簡稱銷售網點)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後能夠當場兌付補貼資金。
市商務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說,改進後的家電下鄉補貼資金審核兌付辦法是將2010年前實行的鄉鎮財政所審核並直接兌付補貼資金方式,改為由家電下鄉產品指定銷售網點代財政部門進行審核,並墊付補貼資金方式。也就是購買人持身份證及戶口簿到銷售網點購買家電下鄉產品,並直接申報補貼資金,銷售網點須當場審核購買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對符合補貼條件的,當即為購買人開具銷售發票,並將相關信息錄入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同時將購買人發票、戶口簿、身份證、家電下鄉標示卡復印留存後,當場向購買人墊付補貼資金。對不符合補貼條件的須當場告知購買人,並做好解釋工作。銷售網點每周將匯總填寫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結算表,附上購買人的發票、戶口簿、身份證、家電下鄉產品標示卡復印件,到網點備案所在地的區縣財政局辦理補貼資金申領事宜。
各區縣財政局在接到銷售網點申報補貼資金資料的5個工作日內對相關資料以及銷售網點墊付資金情況進行審核,審核確認無誤後,將銷售網點現行墊付的補貼資金以國庫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撥付到該銷售網點提供的在銀行開設的賬戶內,隨後及時在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補貼信息的確認。
為確保家電下鄉補貼資金審核兌付改進工作的順利實施,《通知》要求各區縣財政局要按照財政管理科學化、精細化原則,切實履行財政監督管理職責,既要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農民,服務農民,又要保證財政資金安全。
一是各區縣財政局要加強對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的專戶管理。要建立補貼資金的撥付、清算、檢查機制,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准確發放。
二是各區縣財政局要配合專門工作人員負責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的審核兌付工作,可采取AB崗的辦法安排人員分工,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的及時審核兌付。
三是各區縣財政局要及時公示補貼結果。對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中顯示已領取補貼資金的農民,要采取電話回訪、實地調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進行定期抽查,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准確發放。要做好對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數據的常態化分析,對於異常數據或疑似騙補行為要及時檢查處理。
四是各區縣財政局要會同區縣商務部門對代理審核並墊付補貼資金的銷售網點進行經常性抽查,抽查比例不低於10%。抽查內容包括:家電下鄉產品進銷存情況、銷售真實性、發票真實性及稅收繳納情況等。
五是各區縣財政局要會同區縣稅務部門,加強對家電下鄉產品銷售企業的發票監管工作,督促銷售企業及時為購買家電下鄉產品的農民開具發票,確保做到票實相符,切實防止騙補行為。
六是各區縣財政局對發現有騙補行為的,要嚴格按照《家電下鄉操作細則》(財建〔2009〕155號)及國家有關規定,除追繳騙補資金外,還要及時會同商務部門采取扣繳保證金、取消家電下鄉產品銷售資格等措施予以處罰,並由商務委公開通報處罰結果。(通訊員王磊 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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