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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盤踞在重慶房地產行業的高利貸『黑幫』15日出庭受審,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此18人涉黑案,涉黑『老大』陳坤志被控涉嫌犯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非法經營罪,行賄罪,高利轉貸罪,非法拘禁罪,賭博罪等7項罪名。
暴力招賭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1年4月,陳坤志、陳銳等人在九龍坡區楊家坪依靠暴力手段,開設賭場,逐漸聚集資金,不斷壯大。期間,該團伙招攬賭客時,與另一賭場的劉榮傑等人發生糾紛,陳坤志得知後授意陳銳等人實施報復,受陳銳的邀約,曾明(已判刑)、徐偉(另案處理)持獵槍朝劉榮傑射擊,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
地產黑金
對房地產行業來說,資金猶如血液,一旦斷裂便有崩盤之險,高利貸者將其視為『商機』。15日出庭受審的陳坤志是重慶地產黑金的涉黑『老大』。他先後向近20家房地產企業發放高利貸,月息5%至15%。無力償還高利貸的開發商有的最後自殺,有的變賣資產,有的公司被強佔。
2004年以來,陳坤志以共同成立重慶萬貫財務諮詢有限公司、重慶立信投資有限公司等高利放貸公司、入股加入重慶國恆投資有限公司以及其他經濟籠絡手段,拉攏、糾集葉正敏、楊雲、江嘯風、稅可等人,主要以重慶房地產企業為對象,長期進行有組織地發放高利貸的違法犯罪活動。在5年多時間裡,該組織發放高利貸4.8億餘元,非法獲利1.2億餘元。此外,該團伙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2610萬元後,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1852萬元。
七項罪名
在庭審中,陳坤志等18人涉黑團伙被控涉嫌犯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經營罪,行賄罪,高利轉貸罪,非法拘禁罪等10項罪名。其中,涉黑『老大』陳坤志被控涉嫌犯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非法經營罪,行賄罪,高利轉貸罪,非法拘禁罪,賭博罪等7項罪名。
深挖『黑傘』
與此同時,原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總隊長李虹、原重慶市公安局經偵總隊副總隊長謝崗、原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第三支隊民警聶奎因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行賄罪、非法持有彈藥罪等出庭受審。此外,出庭受審的還有重慶章川律師事務所律師張亮、重慶市玉鑒律師事務所律師侯傑,兩人分別被指控涉嫌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經營罪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行賄罪。
此外,該團伙被指控涉嫌向原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張弢、原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彭長健、原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副院長毛建平等人行賄,以上三人均另案處理。
鑒於案情復雜重大,法院預計該案庭審將持續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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