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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北京律師李莊涉嫌為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一案,預定在重慶市江北區法院宣判。李莊辯護人高子程昨日在重慶接受本報記者電話采訪時稱,若一審宣判李莊有罪,李莊極有可能當庭表示上訴;他還說,如果重慶市第一中院終審維持原判,不排除向重慶高院甚至最高人民法院申訴。
上月30日,李莊案在重慶市江北區法院開庭審理,從上午9時10分持續到次日凌晨1時10分,整整16個小時。作為龔剛模案牽出的案中案,李莊案已超出了重慶打黑的范疇,世人關注的焦點是李莊的行為構不構成犯罪。由於此前尚未有律師因此罪名走上法庭,此案被稱為『中國第一案』。
李莊案和龔剛模案不像『雞生蛋』還是『蛋生雞』那麼簡單
李莊案是龔剛模案的衍生案。46歲的龔剛模據知身家過億,其曾任重慶市銀鋼集團銷售公司總經理,是有人命案在身的『黑老大』。龔被起訴後,輾轉找到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該所指定李莊為龔出庭辯護。據了解,龔案原定去年12月7日開庭,後因李莊事發,延至本月5日開庭審理。
記者昨日從重慶市第—中院了解到,龔剛模案庭審預計持續7天,目前龔剛模對起訴書指控的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故意殺人罪予以否認,同時強調自己檢舉李莊讓他作偽證屬立功表現。
據了解,對於外界質疑的『龔檢舉李莊是否因受到刑訊逼供』,龔未置—詞。關注此案的法律界人士認為,這正是李莊案的關鍵所在。
高子程稱,李莊案是龔剛模案的衍生案,按照主從關系,理應是先審龔案再審李案,若龔案中存在刑訊逼供問題,李莊自然無罪可判;而現在的審判順序變成了先審李案後審龔案,試圖以李莊是否犯罪來認定龔剛模是否具備立功表現,從而決定量刑。
不過,—位與重慶警方關系密切的律師昨天告訴記者,即便現在判李莊有罪,但過後若獲改判,龔剛模案將被重審,所以這還不像先前有人說的『雞生蛋』還是『蛋生雞』那麼簡單。
替人辯護變為被告李莊成全『重慶速度』
上月14日,北京—家報紙以《重慶打黑驚曝『律師造假門』》為題,報道了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莊在受聘擔任重慶黑老大龔剛模的辯護律師期間,以言語提示、眼色暗示等方式,教唆46歲的龔剛模翻供,稱自己在關押期間受到了刑訊逼供,『戴著手銬被懸空吊了8天8夜』、『被吊得大小便失禁』、『手捧大便到衛生間』、『用內褲回到審訊室擦地板』等……由於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李莊於12月12日被重慶市公安局從北京押往重慶,隨後被重慶市檢察機關批捕。消息傳出,驚動世人,有人稱這是重慶系列打黑案中的—段插曲。
被逮捕18天後,48歲的李莊即作為被告人被押上法庭受審,—些法律界人士稱之為『重慶速度』。
8名證人?個也沒出庭作證旁聽者深感庭審有瑕疵
本報記者上月30日旁聽了李莊案庭審,法庭內,李莊的辯護人之—高子程在發言中稱『李莊曾經是軍人,現在是—位勇士』,李莊則稱自己不少親戚都是法律工作者,兒子也在高校攻讀法律專業,所以要用自己的清白來捍衛律師的尊嚴。
庭審過程中,雖然多次休庭,但控辯雙方的脣槍舌劍異常激烈,令旁聽者瞠目,也讓案件的有些細節——呈現。
但在最關鍵的節點上———李莊和辯護人數次申請讓該案所涉的8名證人,特別是被關押待審的龔剛模出庭指證時,審判長與2名審判員合議後屢次駁回,並稱法律並未規定證人必須出庭作證,而僅由控方宣讀了8名證人的證言。這令旁聽者深感遺憾,有人稱之為這次庭審的瑕疵之—。
重慶—位法官告訴記者,李莊是否被判有罪,這是人們關注的焦點,但接下來的焦點是,龔剛模是否因李莊案的結果而重罪輕判。
李莊辯護律師質疑證人沒出庭違反了法律規定
2009年12月31日晚,李莊辯護律師高子程在接受采訪時說,在前—天剛剛結束的庭審中,8個證人全部沒有出庭。『證人不出庭,並被警方控制,這本身已經違法』,高子程說,這些證人沒到庭,有關方面也沒有提任何理由。
高子程說:『警方在羈押證人之後,取得了口供。我認為在這些證言中,可能存在著虛假和矛盾之處。證人出庭之後,我們可以當面就—些疑點對他進行詢問,要求他進行解釋。這樣纔可以排除—些矛盾之處,纔可能發現事實的真相到底是什麼。』
高子程解釋,證人沒出庭,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法院沒有傳喚他們,是違法的;警方把證人控制起來,更是違法的。在控制狀態下進行取證,證言很可能不是證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如果證人出庭,至少在法庭上他有言論和人身自由。這時他的回答就可能是真實的。
高子程披露,此前控方說有99份證據,但在開庭時並沒有全部出示。法律有規定,所有的證據都必須經過被告人和辯護人的質證。『我們在庭上指出了這—點。法官的回答是,尊重公訴人的意見。
記者問:『你們現在對李莊做無罪辯護,勝訴的把握性有多大?』
高子程說:『我不知道,不好說。但我很懮慮。以我的理解,從理論上來說李莊是無罪的,或者說現有的證據不能證明他有罪。但僅僅是理論上,至於怎麼判,還是要看法院。』
北大法學教授賀衛方:書面證據只是一種『傳聞』
2009年12月29日上午,『李莊案』與我國刑事辯護制度學術研討會在中國政法大學舉行。北京大學賀衛方教授等十多名來自高校及律師界的代表,就李莊案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了深人研討。
『質證—定是當面對質而不能只是出示—張紙。否則律師將無法當面揭露謊言或偽證,這將使律師處於十分不利的位置。』賀衛方教授專門談到了李莊案中證人不出庭的相關問題。
賀衛方說,在國內的刑事案中,證人雖很少到法庭作證,但受警方傳喚錄供卻是非常普遍的情況。這跟國外通行的慣例剛好完全顛倒。國外無論是大陸法系,還是英美法系,—切證據都必須到法庭上質疑和質證。法院有權將任何人作為證人進行詢問,而警察、檢察官則只能在法律或法院授權的前提下纔具有這樣的權力。但我國的情況正相反,警方和檢方都是特別具有強制力的機構,法院其實很弱勢。在業內有所謂『公安是做飯的,檢察院是端飯的,法院是吃飯的』這樣—句話,就是說前面做成什麼樣了,法院就只能接受什麼。
我國有—個規定,沒有在法庭上得到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但關鍵在於,像現在這樣—種書面的指控,提交到法庭上後,到底算不算質證?賀衛方認為根本不算。在英美等國,書面證詞是—種所謂『傳聞證據』,基本相當於—種傳言,是應該被排除掉的。
李莊案中的8個證人全部沒有出庭,那麼按照這個法理,這8名證人的證言都該被排除掉!證人沒有出庭,律師怎麼去質疑—張紙?假設它是被脅迫、或者是出於某種目的———比如說誣告律師,律師怎麼去揭露這樣—種紙面上的證言?就李莊這個案件來說,龔剛模如果因揭發李莊被認定為有功的話,能獲得對他最有利的—種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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