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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生在新中國、長在紅旗下的當代新女性,我想大多數人都會為當下婦女權益的不斷提高而倍感慶幸。在慶幸的同時,還得萬分感謝那些為了提高婦女地位而奔波奮斗的仁人志士們。
如今,又一個為尊重女性而戰的『斗士』出現了。
據《現代快報》報道,上海的葉滿天律師提出『娛』、『耍』、『婪』、『嫉』、『妒』、『嫌』、『佞』、『妄』、『妖』、『奴』、『妓』、『娼』、『奸』、『姘』、『婊』和『嫖』等16個漢字歧視女性,應加以改造。舉例來說,『嫖』的意思為玩弄娼妓的墮落行為。葉律師建議將之更改為『彳不』,從字面上就可以看出是兩個人做了社會不允許、不認可的事。
同理,葉律師還建議將『奸』改為『?行』,這樣就可以向所有人表明『?行』是一種獸行。而『娛』和『嫉』則應該分別改為『彳吳』和『彳疾』……
作為一名女性,我首先必須得向葉律師表示感謝。感謝他為尊重女性所做的努力與嘗試。但我認為對女性歧視與否,不在於十幾個文字,而在於是否克服傳統男尊女卑思想的束縛,以及有沒有提高自身品德的修養。
不可否認,這些字『均具有一定的貶義』,但漢字是歷史文化的積淀,改掉這些字,難道就能改寫過去歧視女性的歷史淵源?就能表示出對女性的尊重?『忘記歷史就等於背叛』,與其通過『滅跡』來自欺,還不如勇敢正視,通過這些字提醒人們過去的女性曾受到過何等的歧視與偏見。不斷警醒女性更加自尊自愛,男性更加溫柔呵護。
另外,在眾多漢字中,以『女』字為部首的,既有上述含有貶義的字,也有『好』、『妙』、『媚』等含有褒義的字,另外還有『姐』、『妹』等大量中性意義的字。我們還是不要以偏概全為好。(文/李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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