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天下午,上海市交通主管部門公布『12·22』軌道交通一號線列車側面衝撞事故調查處理情況,事故直接原因為此前設計技術人員工作疏漏導致電路配線出錯,使信號系統發出錯誤指令。
作為『12·22』軌道交通一號線列車側面衝撞事故調查組組長,上海市建交委副主任、上海市交通港口局局長孫建平介紹說,事故發生後,事故調查組邀請鐵道部、北京和同濟大學等單位的6位專家組成專家組,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調查分析。
專家組調閱了列車事故記錄、信號數據、視頻監控圖像等相關事故資料,並於當日運營結束後組織了事故現場動車復測和驗證,約談了申通地鐵集團、卡斯柯信號公司、上海隧道工程軌道交通設計研究院相關技術人員,從車輛、運營、信號三個方面對事故原因進行了深入分析,形成了關於『12·22』事故的調查分析意見。
專家組一致認為,在運營部門因供電系統故障、采用臨時非正常交路折返的情況下,信號系統在N11-1438軌道區段向150#列車發送655km/h的速度碼,造成制動距離不足,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經對軌道交通一號線其他類似車站信號系統進行測試,均未發現異常情況。專家組認為,『12·22』事故是發生在軌道交通一號線上海火車站站的個案,整個軌道交通一號線的信號系統是安全正常的。
上海市『12·22』事故調查組認定:在2001年一號線上海火車站改造項目的配線圖修改時,因設計技術人員個人工作疏漏,導致N11-1438區段編碼電路配線出錯,使信號系統在N11-1438軌道區段向150#列車發送65km/h的速度碼,造成制動距離不足,從而發生兩列列車側面衝撞事故。卡斯柯信號公司作為該項目的總包方,未能防止本事故的發生,承擔事故責任。
事故發生後,申通地鐵集團盡管采取了應急措施,但在信息告知、應急救援、乘客疏導等方面存在明顯不足,導致『12·22』事故造成較大社會負面影響,承擔管理責任。
事故責任單位卡斯柯信號公司,對本次事故造成的車輛設施設備等直接損失承擔責任。同時,責成該公司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對負有管理責任的申通地鐵集團,要求其深刻吸取教訓,並舉一反三,根據專家組意見抓緊落實整改措施,確保本市軌道交通網絡運營安全。同時,責成申通地鐵集團分管運營的負責人作出深刻檢查;責成申通地鐵集團對運營等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此外,由上海市建設交通委牽頭,正在抓緊研究完善全市軌道交通突發事故的應急指揮體系,進一步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