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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雙流縣文化體育和新聞出版局在《光明日報》發布公告,要求『"金潭玉液"今年我最紅黃聖依(成都)個人演唱會』上兩名以假唱欺騙觀眾的演員方梓媛、殷有璨接受處理。此案是全國查處的第一起營業性演出假唱案件。
2009年9月19日晚,『"金潭玉液"今年我最紅黃聖依(成都)個人演唱會』在成都市雙流縣四川國際網球中心舉行,四川省文化市場稽查總隊和雙流縣文化市場稽查大隊按慣例依法對演出現場進行監管。在監管中,通過全程攝像、對該演出音頻工作站的多軌道錄音和拷貝演出音樂伴奏音頻文件,發現演員方梓媛在獨唱《單身舞步》、殷有璨在獨唱《火》及與王維湘合唱的《情醉人間》中涉嫌以假唱欺騙觀眾。
四川省文化廳立即對該場演唱會涉嫌假唱進行立案,成立專案組,先後就該場演出的組織策劃、具體承辦、涉案演員身份等情況,對演出承辦單位四川永藝演出有限公司、委托承辦單位四川世紀豪情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進行了執法調查。上述公司均稱:方梓媛和殷有璨的簽約公司為巨力影視傳媒公司,但在專案組10月13日赴京調查中,巨力影視傳媒公司否認兩名演員系該公司簽約演員。
文化部對此案進行重點督辦、指導,組織專家對相關證據進行鑒定,確認了演員方梓媛、殷有璨在演出中使用事先錄制好的歌曲代替現場演唱的違法行為。四川省公安廳將兩名涉案演員的演出現場視頻進行截圖,對其身份信息進行技術檢驗識別,證實了方梓媛和殷有璨的真實姓名和身份。四川省文化廳通過調查取證,認定了上述兩名演員以假唱欺騙觀眾的違規事實,遂依照國家有關演出法律法規,將此案移交成都市雙流縣文化體育和新聞出版局處理。四川省文化廳將在雙流縣文化體育和新聞出版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後正式向社會公布。
四川省文化部門將以查處此案為契機,完善營業性演出審批、監管、查處等環節制度:在行政許可中要求演出經紀機構、演出團體和演員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誠信演出;在演出現場監管中要求演出主辦、承辦、音響單位和參演人員配合文化行政部門依法監管,實施人防與技防相結合的現場監管措施,明確演出舉辦單位現場監督的自律義務;充分發揮文化市場違法經營『黑名單』懲戒作用,建立起防范和打擊營業性演出假唱假演奏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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