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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在采訪中獲悉,原央視文藝中心影視部副主任馮驥已解除監禁,目前在北京市海淀區接受社區矯正。
據了解,馮驥於2003年8月15日因涉嫌受賄被警方逮捕。2004年10月24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馮驥不服提出上訴,於同年12月被北京市高院駁回,維持原判。據當時媒體報道,馮驥受賄的60萬元是存到信用卡上的,直至被抓,這筆錢也未有任何交易行為。雖然心裡對判決有所不服,但馮驥入獄後還是表示認罪服判。他於2004年12月23日從看守所被押送至北京市監獄局所屬的天河監獄,之後一直在該監獄服刑。
獄中發揮文藝特長
馮驥在監獄服刑期間,一直保持極度低調,不接受任何媒體采訪。記者曾在天河監獄舉辦的各類聯歡會上,多次見到馮驥。經多方打探,記者獲知,馮驥入獄後,監獄方面為了發揮他的文藝特長,很快把他安排在天河監獄的『天河之聲電視臺』,雖然監獄電視臺硬件條件有限,但馮驥所從事的勞動項目基本屬於『編導』類,該電視臺每周播發獄內新聞等各種節目兩三次。此外,監獄每年元旦、春節晚會以及組織罪犯參加的消夏晚會、藝術節等大型活動中,都能看到馮驥的身影。
多次獲獎勵並減刑
由於在獄中積極接受教育改造,表現良好,馮驥曾多次獲監獄獎勵。據不完全統計,他在服刑期間所獲獎勵達10次以上。根據這些獎勵,監獄依照有關規定為其申報減刑。記者從有關部門查得,法院分別於2007年、2008年兩次依法裁定為他減刑,減刑幅度分別為10個月和1年零8個月。
去年7月開始社區矯正
有消息說,馮驥已於半年前也就是去年六七月份獲假釋出獄。由於種種原因,記者未能證實他准確的出獄日期,但他在海淀區有關部門接受社區矯正是從去年7月開始的,這一點已得到有關方面證實。據悉,他像其他社區服刑人員一樣,按時參加規定的義務勞動,每周定期、按時向有關部門做思想匯報,他的社區矯正生活將持續到2012年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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