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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提出,南寧市作為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的試點城市。預售制度已成為房地產市場不規范的主要根源之一,該制度不僅導致面積縮水、設計變更等問題得不到解決,更為嚴重的是誘發了延期交房、抵押房再預售、預售房再抵押,甚至還會出現『攜款潛逃』等違法犯罪行為。(據1月24日《新京報》報道)
真的很欽佩南寧市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的勇氣和魄力。這幾年來,要求徹底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的呼聲此起彼伏、日益高漲,有專家早就撰文認為,預售制度是導致中國房價反常上漲和房屋質量低劣的根本原因之一。『預售制度等於為開發商提供了低廉的融資功能,解決了他們的資金之困,但這也把絕大部分甚至全部風險轉嫁到了購房者身上,使他們屢屢遭到開發商的盤剝。』
盡管民意高漲,卻絲毫沒有撼動商品房預售制度半根汗毛,前些年的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人每次針對該問題表態,都稱『要慎重處理』,並稱商品房預售制度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確立的一項制度。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確確立了商品房預售制,但立法必須與時俱進,當時為扶持房地產市場的預售制,的確為繁榮地產市場起到了關鍵作用,但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火爆,商品房預售制的弊端,也驚人地暴露出來,以至於上海『樓脆脆』事件後,社會各界人士對房屋預售制強烈質疑,『沒有哪一種商品可以在還未生產的狀態下拿出來銷售,只有房子是個例外!』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的『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於有關的工程建設』,由於沒有具體周密的監管、懲罰舉措,也被全國人大代表趙林中稱為是『一個沒有牙齒的法律』。
所以,南寧試點在全國率先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其意義是深遠的。與此同時,我也擔懮其試點的現實阻力和困難。《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還沒有對預售制度相應地作出修改,如果有『守法』的房地產商搬出法律來抗衡,主管部門如何推進試點?因此,取消商品房預售,必須像修改《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那樣,先行修訂《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從法律層面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否則,在強大的房地產利益抗爭下,試點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恐會半途而廢、夭折於襁褓之中。(吳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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