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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青年報記者調查,在此次礦難中,領取封口費的記者絕大多數為真記者。一位知情者說,前來『采訪』的記者都是奔著縣委宣傳部去的,假證有可能騙倒礦主,但絕不可能騙倒宣傳部的人。
2010年1月20日,蔚縣縣委宣傳部一名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對前來『采訪』蔚縣礦難的記者,他們對記者的身份都進行了仔細核實,並進行登記。當時有哪些媒體,哪位記者來『采訪』過,蔚縣方面有一個名單,但這位工作人員以『敏感』為由,拒絕向記者透露具體名單。
這名工作人員介紹,前來索要錢財的大多為小報小刊記者,有些還是常來蔚縣『采訪』的熟面孔,但在前來『采訪』的記者隊伍中,至少有4家中央級媒體的記者。
相比小報小刊的記者,這些頂著『中』字頭媒體的記者分外難於應對。餘德洪稱,『有的去北京三四次纔解決』。
此外,餘德洪的筆錄顯示,李家窪礦難發生後,××電視臺×套、××數字電視臺、《農民日報》、《中國產經新聞報》等中央級媒體的記者曾前來采訪,高佔俊曾就此事專門向其匯報,原因是『要價特別高』。
在已被媒體公開曝光的收取蔚縣方面封口費的記者中,《農民日報》河北記者站站長李俊奇備受關注。
2008年8月7日,李俊奇駕車前往蔚縣,與事先到達的該站通訊員耿為民匯合,並到礦上進行了走訪。隨後,李俊奇到蔚縣縣委宣傳部,稱得到相關舉報,要求對礦難事故進行采訪。蔚縣縣委宣傳部新聞科科長沈建明接待了二人,稱『縣裡已成立調查組,情況不明,領導正忙於工作,顧不上接待。』李俊奇臨走時留下名片言稱要對此事進行報道。
8月12日,為使李俊奇不對礦難進行報道,蔚縣縣委宣傳部副部長高佔俊、南留莊鎮司法所的馬俊和礦主之弟李向奎前往北京。
電話聯系後,高佔俊三人與李俊奇在農民日報社附近的一家飯店見面。高提出希望李俊奇不要報道此事。李俊奇答復,『發生這麼大的事兒,你們縣領導也不重視,回去讓你們縣領導來和我談吧。』
8月16日,高佔俊三人再次到北京找李俊奇,並再次提出『不要報道礦難』的請求。
李俊奇在報社辦公室與高佔俊見面,並稱『這事須經報社領導同意』。
『請李站長給報社領導多美言美言。』高佔俊說。
『光說說能行?』李說。『那縣裡能做點啥?』高問。
『不行就訂兩三千份報紙吧,需要五六十萬元。』李說。
高佔俊以『需向縣領導匯報』為由返回蔚縣。
8月23日,高佔俊三人又來到北京,在請示過蔚縣縣委宣傳部部長餘德洪和南留莊鎮黨委書記趙錦龍後,高、李雙方談妥20萬元『扶貧訂報』款。高將事先准備好的12萬元現金放到李俊奇車上的副駕駛座上,當天下午,又將剩下的8萬元交給李。
馬俊稱,『李俊奇收這20萬元是以扶貧訂報的名義,實際上是雙方心照不宣的事兒,李俊奇是以不報道礦難為條件向我們開口要錢。』
事後,李表示不再對李家窪礦難進行報道,也不向其他媒體透露消息。
另據高佔俊、李俊奇確認,李俊奇並未開具任何與『扶貧訂報』有關的收款手續。
據中國青年報記者調查,高佔俊等3人在和李俊奇談妥後,當天還公關了其他北京某媒體的記者。情急之下,南留莊鎮鎮長高峰甚至向《中國產經新聞報》的一名記者下跪。
經中國青年報記者調查,在蔚縣礦難中收取封口費的《中國產經新聞報》記者不只一個。知情者透露,該報記者任志明和王月新在蔚縣礦難中每人收取了封口費。在中國記者網『記者注銷公告』一欄中可以查詢到,2008年12月1日,任志明、王月新二人已被中國產經新聞報社開除。
此外,據檢察機關從祈建華、餘德洪處調取的筆錄顯示,2008年7月下旬,祈建華接到張家口市某縣原縣委書記的電話,稱某通訊社分社的記者想了解一下礦難的事兒,你們是不是主動匯報一下?
接到這個電話後,祈建華馬上將情況向李宏興匯報,並建議餘德洪去趟石家莊向該記者介紹一下情況,想以『事情正在調查』為由讓該記者先不要來蔚縣采訪。
石家莊之行,餘德洪與南留莊鎮黨委書記趙錦龍一同,帶著土特產去見這名記者,結果這名記者沒有到蔚縣采訪礦難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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