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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錢的』豈能成『劫錢的』?--雲南一起財政乾部腐敗窩案透視
注冊一個公司並編造幾個『子虛烏有』項目,就能套取數百萬元財政扶持資金;下撥70餘萬元扶持款,可明目張膽『截流』30多萬元:給企業申報項目資金提供『關照』,就收取『感謝費』數十萬元……
雲南省近期宣判的一起財政乾部系列腐敗窩案引發人們的深思:財政資金為何會被輕易套取?財政乾部何以屢屢『自肥』?『新華視點』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財政項目資金成了『唐僧肉』
這起窩案涉及雲南省原財政廳副廳長肖曉鵬、雲南省原財政廳農業處副調研員陳銳平和幾個州、縣的財政局局長。分析錯綜復雜的案情,可以看到幾位昔日『財神』的『斂財之道』:
收取『感謝費』——在肖曉鵬、陳銳平等的關照下,雲南省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獲得了2000多萬元財政茶業扶持專款。孟連縣財政局原局長移花接木將項目扶持款轉入自己控制的茶廠後,為表示感謝,他向肖曉鵬、陳銳平『敬獻』20萬元『裝修費』。
明目張膽『截流』——從2004年2月至2006年11月,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青松林業有限公司共分三次獲得15萬元、50萬元、10萬元項目資金,陳銳平要求青松公司分別『擠出』10萬元、20萬元、5萬元轉至她自己掌控的公司。
編造項目套取——肖曉鵬、陳銳平等伙同西雙版納州原財政局長成立公司,以種植沈香、石斛、膏桐等『子虛烏有』項目為名義,先後從雲南省財政廳、省林業廳騙取國家項目扶持資金277萬元。項目扶持款最後被肖曉鵬、陳銳平等人在西雙版納購買別墅用地。
上下勾結打造貪腐『路徑』
膏桐是雲南省近年來重點扶持的一個生物產業,每年省財政有數千萬元的專項資金扶持。2006年,肖曉鵬、陳銳平等人到元謀縣考察膏桐種植時,陳銳平對縣裡陪同人員主動示意她在財政廳管農口資金,有『運作』資金的便利,並建議成立公司申報補助資金。
元謀縣原財政局長、林業局長與肖曉鵬、陳銳平等人以他人名義注冊成立『元謀膏桐能源有限公司』。其後幾年,元謀膏桐能源公司以『膏桐能源林栽培示范項目』、『中央科技推廣項目』6次獲取財政資金300多萬元。
辦案人員在查辦肖曉鵬、陳銳平等財政乾部的貪腐『路徑』發現,這些掌管著大量財政項目資金的『財神』上下勾結,已經『打造』出了一條腐敗鏈條:陳銳平利用其在財政廳農業處負責農業、林業發展項目審批的職務便利,及時將中央、省級下撥的財政扶持項目資金信息下傳,州縣財政局人員以企業名義提供相應申報材料,經由掌握審批權的肖曉鵬審批,順利套出財政資金。
正是通過類似的『上下溝通』,元謀膏桐能源有限公司申報的項目完全符合產業方向。在陳銳平的『張羅』下,項目專家評審組的意見高度一致,之後的審批過程『一路綠燈』。
腐敗分子為了應付檢查,還費心做了個『轉移支付』。在國家資金已經撥付到肖曉鵬、陳銳平控制的公司後,他們又把資金轉移給一家綠化工程隊,看似項目在『落實』,但最終卻是他們從綠化工程隊將國家資金『提現』私分。
輕易套取為何屢屢得手?
『在腐敗鏈的掩護下,得到資金安排完全可以有充分的理由』,參與辦案的審計乾部分析介紹說,從案件中可以看出,這些項目資金的安排有著較大的隨意性,一些財政系統人員權力過大,且缺乏一定的監督,這為他們截流提成甚至『監守自盜』留下了較大的操作空間。
案件查辦人員發現,肖曉鵬、陳銳平在涉農資金的分配中有著不小的權力:除年初預算安排外,追加項目資金如膏桐等分配安排並不規范,分配給哪些地區、部門,安排多少項目、資金,主要由他們決定,主觀因素多。當想買西雙版納一塊別墅用地時,他們於是就成立公司來承接資金。
肖曉鵬分管的農業資金涉及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扶貧等涉農業務主管部門,按程序是項目實施單位申報立項——業務主管部門審——向同級財政申請安排預算資金或逐級申報。但肖曉鵬等人卻同時履行了財政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的職責,沒通過業務主管部門就直接受理越級申報項目,擅自安排項目資金的情況。
辦案人員查看雲南省財政廳農口相關項目檔案資料發現,部分項目資金審批不符合規定,缺乏相關的會議記錄、紀要、決定等集體研究討論資料。相當部分的項目檔案無項目實施單位申報材料,越級申報項目的情況較多。
斬斷伸向財政項目資金的『黑手』
談及雲南省發生的這起財政乾部腐敗窩案,許多接受采訪的專家和財政系統人士均表示痛心和震驚:這是財政乾部『監守自盜』,性質惡劣,必須斬斷伸向財政資金的『黑手』。
雲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的有關專家認為,財政部門履行公共財政的服務職能,不能讓他們的權力過於集中。應讓『管錢』的部門不管項目,管項目的部門不管錢,從而建立制約機制。
辦案人員表示,陳銳平案中的部分膏桐、沈香、石斛項目純屬虛報,只要追蹤檢查就很容易發現。在當前各類項目建設資金和惠農、扶貧等專項資金投入力度加大的情況下,必須加強對項目資金的監督管理,不容隨便打水漂甚至落到腐敗分子手裡,必須建立規范、科學、透明、公正的項目預算安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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