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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家友 |
龔剛模團伙案1名律師出庭證明龔曾遭刑訊逼供
與第一次開庭有所不同的是,在李莊的辯護人向一審法院申請傳召證人出庭作證後,其申請都被以『證人不願意出庭』為由而擱置。而在昨天的二審中,辯方首度成功傳召了兩名神秘證人出庭作證。
第一位證人是龔剛模涉黑團伙的2號被告人樊奇杭的辯護人朱明勇律師。在庭審開始前,記者采訪了朱律師。
據朱律師介紹,他本次出庭主要是要證明兩方面的情況。第一方面是其在為樊奇杭辯護時,所了解到的龔剛模等人確實遭受到刑訊逼供的情況。這些情況在龔剛模案件開庭時曾一度被法庭禁止談論,甚至連朱律師在庭審時問題剛一涉及到此就被警告並打斷。
另一方面的情況就是朱明勇在為樊奇杭辯護時,曾與為龔剛模辯護的李莊有過多次的交流,而交流的內容也主要集中在龔剛模向李莊陳述的關於刑訊逼供的情況上。
『我出庭作證不是以律師身份,而是以一個知道案件情況的公民身份,依據我國有關法律,我有義務出庭把所有問題講出來。』朱明勇律師在接受采訪時表示。
另外一名證人是李莊的助理、已經被重慶警方同樣以偽證罪刑事拘留的馬曉軍律師的岳父。據了解,由於馬曉軍律師一直居住在岳父家裡,所以其岳父對於馬曉軍的情況了解得比較多。
李莊辯護律師新證據稱警方安排龔剛模背誦口供
在昨日的庭審中,李莊的辯護人向法庭提交四份新的證據,而這些證據在一審的過程中一度被公訴機關以保密為由拒絕透露,更有意思的是也正是這些保密的證據成為了李莊有罪的直接證據。
第一份證據是重慶律師吳家友的供述。在他的供述中明確指出,李莊是希望吳家友找到曾經目擊過龔剛模被刑訊逼供的證人出庭作證。而在公訴機關的指控中,李莊是讓吳家友通過賄賂的方式收買警察作偽證。
第二份證據是李莊的助理馬曉軍在隨同李莊第一次會見龔剛模時的手寫筆錄,該份筆錄目前也在重慶的辦案單位手中。該筆錄的內容清楚地反映了這樣一個事實:『李莊問:你有沒有受到刑訊逼供?龔剛模回答:我被刑訊逼供了,我在鐵山屏民兵訓練基地被吊打了七八天。』
第三份證據是李莊第二次會見龔剛模時的會見筆錄,還是手寫體,其內容為龔剛模詳細講述他被刑訊逼供的過程和細節,並且還講過有一男一女兩名警察為其治療傷口。
第四份筆錄是最具備衝擊力的一份,是李莊第四次會見龔剛模時的筆錄,在該筆錄中,龔剛模稱警方先編寫好了他的交代材料,然後讓他背誦熟練後,再拿來錄像機拍攝他的交代過程,並制作成他做出有罪供述的錄像資料。
李莊的辯護人告訴記者,在第一次庭審中,公訴機關說什麼也不肯向辯護人出示這些證據,並且一審法院還根據這些證據定了李莊的罪。現在二審法院采納了辯護人的取證申請,這些可以說明問題的證據纔浮出水面。
調取錄像資料申請被駁
據李莊辯護人透露,除了傳召朱明勇及馬曉軍親屬的申請被允許外,其餘向法院提交的取證申請全部被駁回。
這些被駁回的申請分別是傳召龔剛模等人出庭作證申請、調取警方拍攝的李莊會見時的錄像資料、調取龔剛模案件的相關證據資料等。
李莊的辯護人告訴記者,這些申請全部被法院駁回,但是駁回的理由卻很有意思:『辦案單位一面說沒有對李莊會見時的過程拍攝錄像,一面又說根據錄像顯示李莊有眨眼睛的動作。這不是自相矛盾是什麼?而法院卻又不讓調這些證據,我有理由懷疑這是在掩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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