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76人死亡、直接損失9000多萬元,山西省『9·8』潰壩事故,導致原山西省省長孟學農引咎辭職,副省長張建民被免職。昨天,時任山西省臨汾市襄汾縣公安局局長、專門管理民爆物品的韓春喜,因受賄4萬元在房山法院受審。(據2月2日《北京日報》報道)
韓春喜身為公安局長,在民警對礦區進行執法檢查,遭遇新塔礦業公司職工暴力抗法,警方的辦公場所被砸,多名民警被打傷的情況下,卻指示『不要再去礦區檢查了』,導致在長達8個月的時間裡,警方不再涉足礦區,非法易爆物品監管隨之失控,違法生產泛濫,並最終釀成了新塔礦尾礦庫潰壩事故。韓春喜是這起嚴重礦難的罪魁禍首之一,如今他受到法律的嚴懲,可謂罪有應得。
然而,庭審中,韓春喜雖然認罪,卻感到很『冤』。原因是,他認為,他之所以袒護礦主張佩亮並不僅僅為了4萬元賄款,而是因為有『上級關照』,按他自己的說法就是——『市局常務副局長段波當時就帶來張佩亮,囑咐我說他們兩人是好兄弟,讓我多「照顧」。』即使韓春喜說的是真的,『上級關照』難道是一個公安局長違法受賄、濫用職權的理由嗎?這只能說明,韓春喜自身的法制意識十分淡薄,這纔是他走上審判臺的真正原因。
在一個人情社會裡,『上級交代』『朋友請求』很普遍,有時確實讓人感到為難:從則可能觸犯法律的權威,不從則可能駁了朋友的面子、影響上級對自己的印象,往往讓一些官員身處兩難之地。怎麼對待這樣的一些『交代』和『請求』確實是一門大學問。但是,即使再難,也絕不是官員違法犯罪的理由。上級再交代、朋友再請求,無非都是局外人,一旦出了事、犯了罪,還是要由自己來扛,坐牢的還是自己。只因『上級交代』『朋友請求』,就觸犯法律底線、違法犯罪的人,只能說他的法制意識淡漠到了何等程度。
一些官員一旦出事,總是喜歡把原因歸咎於外界的因素,有的將原因歸咎於美色的誘惑,有的將原因歸咎於行賄者『糖衣炮彈』的利害,有的歸咎於朋友、上級的推波助瀾。韓春喜將自己濫用職權、放松對礦區執法的原因,歸咎於『上級交代』,也有為自己推脫之意。殊不知,這些都是外因,關鍵是內因,是官員自己的本質的蛻變和墮落。俗話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如果不是官員自己起了以權牟利、以權牟色,或以權巴結上級,牟取更大『烏紗帽』的心思,堅守法律和良心的界線,又何至於因美色、朋友、上級而身陷囹圄。這些人雖然可悲可嘆,卻也終究不值得同情。(孫瑞灼)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