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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曾經報道過的『女白領被炒疑受乙肝歧視』一案前天下午在西青區勞動仲裁委員會開庭審理。已有7個月身孕的女主人公劉穎(化名)出庭為自己討說法,庭上,面對公司出具的多份證據,劉穎均一一進行駁斥,同時提出5萬元精神損害賠償。她說:『這件事發生後,對我影響特別大,還曾經看過心理醫生。』
庭審從下午2點開始,持續了近3個小時。劉穎的兩位律師均來自北京的公益機構,免費為其提供法律援助。被申訴方天津瑞能電氣有限公司的一名職員和一位律師出庭。雙方均表達了和解意願,但都沒有提出確切方案。
事件回放
體檢發現『乙肝』後
女經理被公司辭退
今年33歲的劉穎2008年4月15日進入天津瑞能電氣有限公司工作,勞動合同期限為2008年4月15日至2011年6月30日,2008年7月9日被公司任命為財務部經理。『2008年9月10日,公司組織員工進行福利體檢,發現我乙肝表面抗原呈陽性、肝功能正常,要求我復查乙肝五項即「兩對半」,復查結果顯示我是乙肝病毒攜帶者。』劉穎稱,從2009年1月15日開始,她被公司強制病休3個月,隨後公司又無故將其調崗並依據未曾公開的員工手冊對其惡意處分,拒絕她到單位食堂就餐。劉穎多次與公司協商解決未果。2009年5月18日,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為此,劉穎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仲裁,請求公司繼續履行合同,補發拖欠的工資、補繳社會保險,並索賠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事件的另一方天津瑞能電氣有限公司就此回應稱:『因為公司調她去其他廠區,她不去纔丟的工作。』
挺著大肚子出庭的劉穎在庭後表示,她已經懷孕7個月了。跟平常的媽媽一樣,她並沒有感覺身體有什麼異樣。『現在的科學已經很發達了,小孩生下來後及時注射疫苗,就不會再攜帶乙肝病毒。』不過,因為這段時間賦閑在家,收入銳減,她這個准媽媽當得有點揪心。
當事人說
遭受歧視倍受打擊
曾經求助心理醫生
劉穎還提出5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她說,這件事對她打擊特別大,精神狀態一直不好,還去看過心理醫生。『去年4月休假回來,發現公司人都不和我說話了,還有人去找公司配餐人員要求和我分開用餐具。』劉穎希望據此說明,公司對她的乙肝歧視已經相當嚴重了。
關於辭退,劉穎稱,此前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曾對她講過,辭退她是公司開會決定的。為證明此事,她向仲裁庭提交了錄音證據,但由於時間原因,沒有獲許當庭播放。
庭審直擊
辯論焦點1
女經理是否存在重大失誤?
庭上,對於劉穎被辭退的原因,公司方表示,因為劉穎在工作期間有兩個重大失誤:一是重復上稅,二是產成品數量結轉錯誤,公司要求其換工作地點(倉庫材料會計),劉穎始終不同意,沒有到崗工作,因此纔決定與之解除勞動合同。庭上,公司方沒有提供有支持此說法的證據。
對此,劉穎反駁稱重復上稅與她無關。『重復的那次上稅是在1月18日,但我在1月15日已經被強制休假了,並沒有在崗位上。』而調崗一說,劉穎稱,她是被無故調崗,而被調去的崗位,也不是公司所說的『倉庫材料會計』,而是倉庫管理員。『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調崗要經過雙方同意,一方不同意就不能執行,因此不同意換崗是我的正當權利。』
辯論焦點2
是請病假還是被強制休假?
對於劉穎被辭退前的3個月休假,公司方認為是劉穎請的病假,而劉穎則反駁稱是公司方讓自己強制病休。
為支持己方說法,公司方提交了劉穎自2009年1月至2009年5月的工資發放記錄,公司據此證明,在劉穎休病假期間,公司為其發放了病假工資。
劉穎的律師提出異議稱,劉穎是被公司強迫休假的,因此應按照正常工資發放。劉穎平時的月工資是4570元,但病假期間工資僅為實際工資的30%。對於劉穎提出28272.07元的工資補償以及欠繳的社保費等,公司方不予認可,理由仍然是『病假』,雙方為此爭論很久。
仲裁庭並未在當天宣布仲裁結果,預計結果將在兩周後得出。(記者高立紅實習生尹冰晶攝影記者段毅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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