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為了提高本市工傷一至四級退休人員生活水平,自2010年1月起調整工傷一至四級退休人員工傷待遇。
調整范圍:2009年底前鑒定為工傷一至四級的退休人員(包括退職人員)。
調整標准: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傷殘80元;二級傷殘70元;三級傷殘60元;四級傷殘50元。
支付渠道:凡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通訊員崔憲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