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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春節不到一個星期,大家都忙著購置年貨時,不少年輕人趕時間抓住『牛尾巴』,到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就因為迷信『虎年無春不宜嫁娶』這種說法。
27歲的陳小姐與男友相戀7個多月便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原本想等結婚的日子定下來再領證,可父母催促,只能趕在年前登記。』陳小姐說,雙方父母都覺得虎年『無春』,領證不吉利,反正已談婚論嫁,不如早點登記。
陳小姐和很多市民所說的虎年無春』其實是不同歷法的時間差造成的。從2010年2月14日大年初一至2011年2月2日,為農歷的『庚寅年』,也就是大家說的『虎年』。2010年的立春節氣在2月4日,按照陰歷來算還屬於『己丑年』,也就是『牛年』。所以『庚寅年』全年沒有立春節氣。
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表示,『過了元旦,每天辦理婚姻登記的人數就多起來,特別是2月1日這天,陰歷是臘月十八,登記的人都趕上「七夕」了。』記者從各區婚姻登記處了解到,根據同期相比,最近一段時間結婚登記人數比平時增加了20%左右。
民俗專家表示,所謂虎年不宜結婚的說法沒有科學根據,『搶婚』不明智。如果有人為了躲避『不吉利』的年份,在感情基礎還不是很牢固時就倉促結婚,往往會給日後的夫妻感情和家庭生活埋下隱患。與其相信沒有根據的『無春不宜結婚』的傳說,不如踏踏實實生活,免得圖吉利留下終身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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