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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的人看好新拆遷條例能制約暴力拆遷
74.1%的人關注正在征求意見的新拆遷條例,其中30.6%的人甚至是『強烈關注』
1月29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新拆遷條例』),廣泛征求民意,擬取代飽受爭議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上周,中國青年報社調中心通過民意中國網和搜狐網,對2001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74.1%的人正在關注新拆遷條例,其中30.6%的人甚至是『強烈關注』。
被拆遷方為何不願搬離?71.4%的人首選『補償過低,不合理』
北京市市民韓昭說,拆遷真正涉及的人並不多,但新拆遷條例獲得這麼高的社會關注,一是因為近年來拆遷糾紛甚至暴力拆遷事件不斷,大家心理上不安;另外,看到拆遷補償費一漲再漲,不少人抱著『了解行情』的態度——『因為沒准兒哪天就到我了呢。』
『一般來說,年輕人都比較願意搬遷,上了年紀的人不願意動。』王菁原來住在北京三環附近,當時拆遷方提出補償錢或者遷往通州。鄰居中,年輕人覺得能換新房子挺好,老人們覺得去通州太遠了,什麼都不方便,而補償的錢根本不夠在同一地段買房。『開始鄰居們都商量好了,誰也不搬。拆遷方後來提高了補償條件,先搬的話拿到的補償更多。於是一夜之間,大家全簽了協議走人了。』
對於被拆遷方不願搬離的普遍原因,此次調查中,71.4%的人首選『補償過低,不合理』;65.8%的人認為是『房價高,合適房源少,再置業難』;58.1%的人表示『拆遷方態度蠻橫惹人恨』。
接下來的排序依次為:城中心地價昇值快,不願輕離(54.6%);老房子價值評估不合理(50.0%);老房子就醫、上學等條件優越,遷出後損失大(48.3%);沒法回遷,工作生活不便(48.2%);越拆越遠,交通成本高(47.2%);『釘子戶』通常補償高(36.7%)等。
『各地拆遷的方式大同小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法學院教授喬新生,連續5年來在北京、廣州、河南焦作等16個城市做拆遷方面的調研。他發現,幾乎所有的城市拆遷,都是通過提高補償的贖買方式打破僵持局面,『但這沒有可持續性,人們的欲望被一再滿足後,城市生活的成本也會越抬越高。』
喬新生認為,居民不願意搬離的原因主要有三個:一是城市規劃經常修改,導致一些居民剛建了十幾年的房子被迫面臨拆遷,他們自然不太願意;第二是住房價格上漲過快,補償款不足以在同等地段再買到合適的房子;三是不少人將老房子看作精神家園,有人就會說:『這裡有我幾十年的生活記憶,搬家就像魂兒被抽走了一樣。』
在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錫鋅看來,拆遷糾紛主要還是源於利益。他認為,公平的補償首先要以同地段、同類型房屋的市場交易價為底線。而底線的參考標准僅僅是最低標准。『補償分為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兩種,如果是回遷的話,至少應該換到相同大小的房子。如果貨幣補償,最低標准應該考慮到搬遷到別的地方,整體生活質量是否有所下降等因素,在市場交易價格上向上浮動。』
『公眾的意見參與不能是一個過場』
據報道,國家信訪辦2003年~2006年的統計發現,在接待的上訪者中,近40%的人涉及拆遷。此次調查顯示,多數人(65.5%)看好新拆遷條例的效果,認為其可以制約暴力拆遷行為,降低因拆遷導致的上訪率。
王錫鋅說,新拆遷條例對征收決定的正當性和補償方案的公平性這兩個方面,都有較大的強化作用,如果能最終確認並落實,暴力拆遷或對峙情況會相應減少。『但爭議可能還是會存在,比如補償是否公平合理等問題。』
有人認為,新條例看上去很美,但過分重視個體利益,若照此稿執行,地方政府將很難通過行政程序實施拆遷和建設,地方財政收入和經濟發展會受到明顯影響,最終還是會影響百姓的就業和生活。
對於這個觀點,調查中,49.7%的人表示『有道理,應平衡個體利益和集體利益』;17.2%的人也認為新條例不可過於保護個體利益。此外,47.6%的人認為這個觀點很荒謬,『個人權利得不到充分尊重,最終也會損害集體利益』;還有23.4%的人認為『地方政府的財政收支不透明,財政增減跟我無關』。
喬新生說,地方政府在實施拆遷和建設的過程中,有時確實有苦難言。拆遷必然面臨對老百姓補償的巨大壓力,不拆的話,城市GDP又上不去,在目前的政績考核體系下,官位難保。所以只能在拆遷的過程中,盡可能地維護穩定,減少群體性事件。
『公共利益是以個人利益實現為前提條件的。』王錫鋅說,具有不同主張的個人利益得到很好的安頓,我們纔認為公共利益得到了很好的實現。所以,現在需要改的不僅是征收條例,還有官員的思維方式。在過去的思維中,管理成了核心,效率成了至高無上的目標,官員關注的就是權力行使得心應手。而現在,應該讓民眾自己決定什麼是他們最大的公共利益,『如果個體利益得不到充分尊重,談什麼公共利益?』
據了解,新拆遷條例征求意見將於2月12日結束。截至2月9日中午,已有11822人參與了網上的意見表達。
王錫鋅認為,新拆遷條例征求意見程序應該是一個完整的過程。意見收集上來後,首先要讓公眾知道大家都提了哪些意見。然後,將這些意見進行歸納匯總,並向社會公布。最後,還要對意見公開處理結果,哪些意見吸納了,哪些意見沒有吸納,為什麼沒有吸納,要有理由。
『公眾的意見參與不能是一個過場,而是有意義的,要真正起到建設性的作用。對公眾意見的處理說明和吸納反饋,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我們期待國務院法制辦下一步的工作。』王錫鋅說。
2月8日,中國青年報記者就新拆遷條例征求意見情況,聯系了國務院法制辦。當天下午,國務院法制辦相關負責人就專門致電記者,稱各界意見目前仍在收集過程中,記者的一些問題目前尚難以回答。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在2月12日意見征求結束後,國務院法制辦在春節期間會有專人負責意見的歸納整理,匯總完畢後再接受采訪。
得知本報社調中心進行了有關的民意調查後,他表示國務院法制辦會關注這項民調結果,願意在此後的采訪中就相關問題與記者做進一步交流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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