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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期間,很多市民出行會攜帶白酒、煙花爆竹等物品。連日來,不少人致電12319城建服務熱線諮詢乘坐地鐵不能攜帶哪些物品。地鐵運營公司提醒市民,有些物品屬於危險品范疇,按照規定是嚴禁帶入地鐵的,但一些數量超標物品可交給地鐵站客服中心代為保管。
乘坐地鐵不能帶的物品包括易燃品:汽油、煤油、柴油、機油、油漆、液化氣(罐)、乙醇、瓦斯罐、稀料、108膠及家庭裝修用的膠類液體等;易爆品:炸藥、雷管、爆竹、鞭炮、手雷、地雷模型、手榴彈、砸炮、子彈、丁烷氣、充氣氣球等;腐蝕性物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槍械、自制槍、制式槍、仿真槍、打火機槍等,玻璃及易碎玻璃制品。未開封白酒可攜帶不多於1千毫昇、散裝白酒不超500毫昇,攜帶的打火機和發膠、?喱水、摩絲等用品數量每種不能超過1個。
另外,地鐵各車站都將提供『代為保管』服務項目,乘客可以在當站客服中心進行登記辦理物品代管,在返回該站時憑有效證件取回即可。不過,『代為保管』物品的范圍只限於上述可以攜帶但數量超標的物品。(記者解菁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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