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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上又在傳載一則報道:深圳機場撿金女清潔工梁麗家人表示要放棄申請國家賠償。作為一直備受關注的新聞人物,每則有關梁麗的報道都格外吸引眼球。昨天,本報連線梁麗的丈夫劉建華進行求證時,卻被意外告知梁麗及其家從未明確表示過要放棄申請國家賠償。
不提國家賠償只想過個好年
報道稱,梁麗放棄申請國家賠償的一個重要理由是春節期間感懷於親情的可貴,加之申請國家賠償可能有的難度,讓他們放棄了這個念頭。對此,劉建華解釋:『過年了,不少媒體表示要采訪梁麗,比如「魯豫有約」等,我們都婉拒了。因為我們不願意讓這件事把過年的歡樂氣氛給搞亂了。』撿金案發生以後,劉建華就成了梁麗的新聞發言人。
對於國家賠償態度確有變化
關於申請國家賠償的態度,按照劉建華的表述,他們一家現在只想盡快恢復以前的生活。當初放棄申請國家賠償的話也是劉建華說出來的,為什麼現在態度又有變化了呢?劉建華說:『當時,因為感到確實太冤枉了,纔想申請國家賠償。後來我們諮詢了一些專家,考慮家庭實際情況,加上很多好心人士也在勸我們,根據中國現行的法律,梁麗的案子能打到現在,已經很好了。』
未來打算先培養好孩子再說
談及未來的打算,劉建華說,他們准備回河南老家謀生。因為梁麗的案子,他們上小學五年級的孩子受到了不小的影響。在梁麗被關押的那段日子,孩子成績下降了,性格也變了不少。以前愛說愛笑的男孩,變得沈默寡言了。劉建華說:『回老家後,我去打工掙錢,梁麗在家照顧孩子,我們希望能把孩子培養好。』
業內人士
國家賠償難原因不好說
天津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沈興政稱,國家賠償的啟動必須由當事人自己行使,國家不會主動賠償。『權利的行使只能是個人,她既然不申請,別人是沒辦法的幫她申請的。』沈興政說,放棄權利是一種權利的讓度,按規定是可以的,並不違法。
至於申請國家賠償的難度,沈興政說,根據他以往的經驗,確實不小,『當然梁麗是不是因為這個原因,不好說。』
事件回放
2008年12月9日,機場清潔工梁麗在機場『拾』到價值超過300萬元人民幣的黃金首飾。公安機關以涉嫌盜竊罪對梁麗出具起訴意見書,隨後,檢察機關批捕梁麗。她在看守所裡度過了9個多月。檢方審查終結,認為梁麗構成盜竊罪證據不足不提起公訴,梁麗恢復自由,其時間為2009年9月10日。此後,梁麗曾通過其夫劉建華對媒體表達過要申請國家賠償的想法。(記者高立紅實習生尹冰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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