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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市消協了解到,今年1月以來,本市餐飲行業的投訴率持續上昇,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10%。截至目前本報已接到30多起相關投訴,在這30多起投訴中,因為消費者與餐飲企業沒有簽合同而導致的糾紛達到半數以上,很多消費者因此只能吃啞巴虧。
商家玩花活兒
1包桌菜品被調包
市民張先生在東麗區一家海鮮城訂了兩桌大年初一的宴席,准備招待親朋好友。初一晚上6點半,按照飯店規定的時間,他們早早到達了飯店。一上菜,張先生發現和原來約定的菜品有了很大區別,魚變成了紅燒的,雞也『瘦身』了。即便是事先點的蔬菜,也都變成了辣味的。張先生很生氣,立即找來酒店的負責人,但酒店稱張先生訂的是包桌,包桌的菜都是事先配好的,所以沒有違約,更沒有什麼責任。
張先生告訴記者,當初他訂的是包桌,每桌880元,但每個菜都是他點的,當初點的是清蒸魚,結果卻變成了紅燒魚。當初點的雞,酒店說最少2斤以上,但現在也就1斤多點。這完全是酒店方面偷換了包桌的概念。但由於事先沒有簽消費合同約束這些細節,他拿飯店一點辦法也沒有。
2預約時間不遵守
市民桂先生在北辰區一家飯店訂了大年初二的兩桌姑爺飯,事先和飯店約定好兩個單間、兩桌宴席。大年初二下午1點50分,桂先生准時帶著全家老小來到飯店。可到了飯店纔知道,他原來預訂的兩個單間,還在被別的客人佔用著。桂先生找飯店理論,飯店的工作人員只是不停地道歉,聲稱他們也沒有辦法。如果桂先生願意的話,他們可以在大廳安排兩桌,但需要桂先生多等一會兒。桂先生無奈只好妥協,在等了近1個小時後,一家人纔開始用餐。桂先生懊悔地說:『當初如果簽了消費協議,我就不會吃這種啞巴虧了。』
3改個菜名報高價
為招待親朋好友,市民劉女士去年12月就在她經常去的河西區友誼路的一家酒樓預訂了宴席。當時酒樓告訴她,包間每桌1280元,大廳每桌980元。為了讓自己有面子,劉女士特意訂了單間的包桌,並詳細查看了菜單。在一切都完善後,劉女士交納了預訂金。可是春節期間,劉女士來吃飯的時候,發現所謂的包桌,很多菜都是原來的菜,只是改頭換面改變了名字,但價格卻翻了好幾倍。劉女士覺得有種上當受騙的感覺,但由於沒有簽合同,也只能忍氣吞聲。
記者調查
4000萬年夜飯市場
不足2%簽標准合同
記者了解到,張先生、桂先生和劉女士這樣的情況並不在少數,這些消費者都是因為沒有簽署合同,沒有任何依據導致無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讓一些商家鑽了空子。
據調查,今年春節全市共有預訂年夜飯餐飲服務企業1120家,其中使用合同示范文本68家、使用格式條款373家、其他形式679家;共簽訂年夜飯合同24217份。但是在這些合同中,使用市工商局制定並推廣的《天津市訂餐服務合同》示范文本的僅佔到合同總數的1.87%,僅有454份。而企業使用自己制定的格式條款簽訂的訂餐合同有9865份,其他通過口頭、或者預付款等形式簽訂的合同則有13898份。據統計,本市今年共簽訂年夜飯合同金額3935.416萬元,其中涉及合同示范文本金額98.58萬元、格式條款金額1130.24萬元、其他形式金額2706.596萬元。
律師支招
可自己下載合同
避免跟商家扯皮
同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婁航表示,為規范餐飲市場秩序,維護訂餐人和餐飲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天津市工商局早在2008年就制定了《天津市訂餐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該合同中不但約束了雙方的權益,其條款充分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如果商家不提供的話,消費者可以自行攜帶下載後的合同,避免與商家扯皮。(記者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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