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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紅橋區丁字沽新村小學的一些三年級的學生家長向本報熱線反映,他們的孩子在新村小學入學以來,該校每學期都在下午放學後加一節課,每學期都收加課費325元。新學期開始了,昨天該校又讓學生交費了,自3月8日周一開始加課。家長們不禁要問:教委三令五申禁止補課,更不允許收費,為什麼丁字沽新村小學還在繼續收費呢?
家長們反映說,除周二下午該校組織學生參加課外的打球、下棋等活動收取一些費用外,每周一、三、四、五的下午放學後,還要加一節課,這節課所講的內容與正式教學大綱的課程內容是相關的。班主任在收費前雖然告訴學生可以自願參加,但又說教學大綱的課程完不成,老師就得利用下午第4節課的時間給學生補課。這樣一來,沒有幾個學生不參加的。講課的也都是本校的任課教師,參加課後加課的學生,老師還要留作業。王先生說:『我的孫子所在的班裡有30多個學生,僅有幾名不參加加課的,其他班也一樣。老師都那麼說了,有哪個家長不怕孩子的功課落下呢?且從一年級開始,每次交費學校從來沒給過任何收據,連個白條都沒有。據我們了解,周圍的其他小學沒有這樣亂收費的,新村小學怎麼就能這麼乾?』
接到家長反映後,記者隨即與新村小學進行聯系,在等了半小時後,一位自稱是『培訓中心主任』的老師向記者解釋說,家長反映的下午第4節加課是一個名為『新實培訓中心』組織的,采取自願參加的原則,搞的是『綜合藝術類』的輔導,綜合藝術類的內容她開始說是圍棋、跳棋等,後又說是『開發思維、語言訓練、計算機』等的輔導,聘請的有社會上的,也有本校退休和在職的教師。對於新實培訓中心與新村小學是什麼關系的問題,這位主任並沒有給出明確解釋,只說新實培訓中心是依托新村小學設立的,經過了區教育局的審批,且在紅橋區民政局社團科進行了注冊,各項手續齊備,該培訓中心的法人就是新村小學的校長,而培訓中心主任本人也在新村小學任職。
對於家長反映交費後學校從來沒有收據的問題,這位主任說:『收據都是培訓中心統一開的,各班主任將錢收上來後,統一交給學校。因怕收據丟失,將收據給班主任老師看過,後就由培訓中心全部收回了。』如此解釋,很難讓人把『新實培訓中心』與新村小學區別開來。『國家明令禁止學校亂收費,而新村小學借「新實培訓中心」名義,似乎收費就合理合法了,這種變相收費讓人感覺只是學校玩的「障眼法」。』家長們說。(記者梁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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