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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天津市高院了解到,全市婚姻家庭案件不斷上昇,2008年受理14396件,去年受理15132件,同比上昇5.11%,佔民商事案件的14.48%。離婚、撫養費、探視子女權、財產糾紛等案件佔到婚姻家庭案件的84.59%。家庭暴力在婚姻家庭案件中仍佔很大比例,而冷暴力已成為女性在婚姻生活中的最大殺手。據市高院民庭負責人介紹,女職工的權益保障是目前絕對的熱點和難點問題。
家庭『冷暴力』威脅婚姻生活
據了解,家庭暴力中拳腳相加的身體暴力正逐漸減少,但家庭『冷暴力』卻有上昇趨勢,並逐漸成為婚姻家庭不和諧的集中表現,而且『冷暴力』多出現在知識層次較高的家庭。
『四年了,我不能再忍了!這種長時間的冷漠簡直要把我逼瘋了!』結婚六年,被丈夫『冷暴力』四年的李梅終於下定決心走進法院,起訴離婚。李梅傷心地說,自己實在受不了丈夫長時間和她『冷戰』,他經常1個月不和她說一句話,長時間沒有夫妻生活。他有時候在電腦前一坐就是一上午,或者看報紙,就當她不存在。
『最近一次冷戰是從2009年12月到現在,我倆一共沒說上5句話,我有話想和他說,他就沈默,和我分房睡,甚至外出不歸……』李梅哭著說,兩人是大學同學,開始關系特別好,可是幾年前,兩人開始因為生活瑣事時常『冷戰』,每次都要持續很長時間,丈夫冰冷、無視的表情讓她實在傷透了心。她多次想過離婚,可每次想到還有父母和女兒,只好放棄。但長期的『冷暴力』讓她筋疲力盡,『再這樣下去我一定會瘋的。』李梅說這次一定要離婚。
茹是律師事務所張桂茹律師:
『冷暴力』的人群以高學歷、好工作的夫妻居多,他們對家庭依賴性不大,但為了照顧面子,又往往忍住不離婚,『冷暴力』不僅深深傷害夫妻之間的感情,孩子更是夫妻『冷戰』的犧牲品。但是由於法律暫時沒有對冷暴力進行明確定位和相關定義,而且家庭冷暴力的取證非常困難,『怎麼判定一個行為是冷暴力呢?是一個月不說話,還是幾個月不過夫妻生活?這些很難判定!』目前針對冷暴力的離婚案件在法律上主要按照常規離婚案的處理方式進行,即根據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破裂來判定,在審理案件時也沒有相關法律可參考。對此張桂茹說,隨著家庭冷暴力這種社會新現象的出現,法律的制定應在這方面更加完善和跟進,以此來更好地保護婦女的相關權益。
婚內債務約定保障全職太太
小玉嫁給一個身家幾千萬的老板,結婚剛剛兩年,孩子一周歲。有車有房有存款、夫妻感情很好、孩子健康可愛。
突然有一天,一個債主突然闖入家中,小玉這纔知道,丈夫大手筆賭博,欠外債幾千萬。一夜之間,小玉一貧如洗了,全部財產不抵外債。小玉對丈夫背著自己私下借債的行為氣憤不已,便尋求法律幫助。
茹是律師事務所張桂茹律師:
小玉必須有證據證明賭債並非合法債務,更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同時建議,夫妻可以對婚後債務進行約定,比如: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對外借債,必須告知對方,如未經對方簽字,該筆債務由借款方個人承擔。
對婚前財產進行公證,已被當今年輕人接受。但很多人往往忽略了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產生的債務,婚後債務約定不明,也很容易使一心在家帶孩子的全職太太的財產在一夜之間正負抵消,失去生活保障。
為了不要孩子算好離婚時間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一個現象,60後、70後的父母在離婚時,雙方一般都會想盡辦法爭取孩子的撫養權,而80後的父母在離婚時往往會選擇不要孩子,並為了達到這一目的精確選擇離婚時間。
小王和小葉都是80後,男的25歲,女的24歲,他們結婚不久就產生了矛盾,可當時小葉已經懷孕了,本以為有了孩子會慢慢好轉,可兩人的爭吵卻逐漸昇級。小王另尋新歡要與小葉離婚,但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2009年1月20日孩子出生,2010年1月22日孩子剛滿一歲,小王便將小葉告上法庭要求離婚。小王堅決不要孩子,小葉賭氣也不要孩子,可是由於小葉尚在哺乳期,根據《婚姻法》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小王就是算准了日子向小葉提出離婚的。
法政牛津律師事務所趙蟠律師:
小王為了達到和小葉離婚並且不要孩子的目的,特意選擇了『最佳離婚』的日期,雖然這次法官並沒有判決離婚,但是6個月後,小王可以再次提出離婚,而到時孩子仍在哺乳期,如果判決離婚,根據法律規定法官一般會將孩子判給小葉撫養。對於小王的不負責任,孩子判給小葉當然是最好的選擇。(記者張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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