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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0年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2010年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是:
——保持經濟穩定增長,國內生產總值增長8%左右。8%左右的目標比去年實際增長率略低一些,這樣的安排主要是強調經濟工作的著力點不在於盲目追求更高的速度,而在於下更大的功夫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下更大的功夫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增強發展的可持續性,實現又好又快發展。8%左右的增長速度是就全國來說的,是一個預期性、指導性目標,各地應結合自身實際,科學確定增長目標,切不可盲目追求高速度,更不應層層加碼。
——優化經濟結構。農業發展基礎進一步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服務業發展加快,一、二、三次產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分別為10.1%、46.6%、43.3%;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產總值比例提高到1.75%以上;抑制盲目重復建設、推動兼並重組和淘汰落後產能取得積極成效;單位GDP能耗力爭實現『十一五』規劃目標,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繼續下降;城鎮化率達到47%,區域發展更趨協調。
——保障和改善民生。城鎮新增就業900萬人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6%以內;城鄉居民收入穩定增長,其中農民人均純收入實際增長6%以上;各項社會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棚戶區改造加快推進;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7?以內。
——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居民消費價格漲幅3%左右。推動今年物價上行的因素不容忽視,提出上述目標,既有利於管理好通脹預期,也為推進改革留有一定空間。
——改善國際收支狀況。外貿進出口總額增長8%左右,貿易順差有所縮小,服務貿易發展加快;利用外資質量提昇、結構優化;對外投資穩步擴大、效益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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