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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溫州市委宣傳部舉行新聞發布會,對網絡上反映的『京都城』購房關系戶名單問題,稱初查結果表明,網絡反映的情況與事實嚴重不符。
據新聞發布會上介紹,經市有關部門對網絡反映的32名『購房關系戶』進行初步核查,其中29人未購買『京都城』的商品房,另3人各幫其親友購買了一套房子,未發現價格上的優惠問題。
據悉,『京都城』目前已銷售商品房1333套,其中:第一期345套,自留52套,平均售價為22000元/平米;第二期635套,自留108套,平均售價為24000元/平米;第三期353套,自留72套,平均售價為28000元/平米。
發布會上介紹,自留房面積符合市房管局2007年3月施行的《溫州市區商品房網上銷售管理辦法》規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留房源不得超過開盤樓盤總套數或總建築面積的20%(溫政發[2010]14號《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工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已取消關於自留房20%的規定)。作為促銷手段,該公司對所有在一周內簽訂售房合同的商品房,均有2%的價格優惠。
記者從溫州市紀委得到證實,紀委信訪室已於昨天開始介入調查。
有官員跟記者分析道,引起『溫州購房門』風波的『罪魁禍首』是政策漏洞:20%的自留房規定。而這種現象比較普遍,不僅溫州有,其他各地也均有此現象。
在寸土寸金的溫州,據有關部門統計,2009年溫州市平均房價每平方達27000餘元,因此自留房政策的存在尤為引人矚目。
據溫州當地人反映,『京都城』自留房的套型朝向位置明顯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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