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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楊浦區人民法院今日判定原上海市政協委員何序新犯職務侵佔罪。他因此獲刑5年,並被沒收財產人民幣兩萬元;原上海儀器儀表所黨委書記、副所長、上海浩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施阿明同時因受賄罪和私分國有資產罪被判刑。
據悉,被告人何序新案發前曾是上海市政協委員,上海儀器儀表研究所副所長、總工程師以及上海浩順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法院認為,何序新在浩順公司擔任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將本單位資金12萬7千元非法佔為己有,數額巨大,行為構成職務侵佔罪。
2008年11月28日何序新因涉嫌行賄罪被捕,不久被撤銷政協委員資格。檢察院指控何序新涉嫌行賄罪、職務侵佔罪;施阿明涉嫌貪污罪和受賄罪;施阿明、何序新犯挪用資金罪。
今天的宣判中,法院認定何序新犯有職務侵佔罪,並部分采納檢方指控意見,認為職務侵佔數額為12萬7千元人民幣。據了解,此前檢方指控其職務侵佔數額為100餘萬元。
法院今日還判定本案另一被告人施阿明犯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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