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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紀委預防腐敗室調查組負責人、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專項工作辦公室副主任郭松江等人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吉林省原煤炭工業局在2007年到2009年期間,就曾組織多批乾部公款出國旅游。以下是對話實錄——
32人巧立名目公款出國
郭松江:2007年以來,原煤炭工業局的黨組就有計劃地組織公款出國旅游,局長趙全州在黨組會上就提出來,要安排本單位和下屬企業領導出國走一走、看一看,這是一起比較典型的組織公款出國旅游案件。
記者:是有組織、有計劃的?
郭松江:有組織、有計劃的。
吉林省煤炭工業局自2007年8月份以來,一共組織了9批51人公款出國旅游。其中有32人是違反規定,他們沒有經過因公審批程序,辦理了因私護照,巧立名目公款出國旅游的。
資金向下屬企業伸手
記者:你們調查過程中發現,原吉林煤炭工業局這麼多團、這麼多人出國,用的都是什麼資金呢?
郭松江:我們發現原煤炭工業局從2007年8月份以來,組織的這9批51人公款出國旅游的資金的來源,一部分是他們煤炭工業局的自有經費,還有一部分他們是在下屬企業,比如它的下屬有一個叫舒蘭的礦業集團報銷的,在那兒報銷了29.6萬元。
記者:就是局機關的乾部出國旅游?
郭松江:對。
記者:拿到下面企業去報銷費用?
郭松江:對,這是典型的違反我們因公出國管理規定的。
涉案人員受處分
記者:調查以後,這些涉案人員後來怎麼處理了?
郭松江:吉林省紀委、監察廳對吉林省能源局局長趙全州、省安監局副局長劉貴峰、省煤業集團董事長袁玉清、省煤田地質局局長皮世鳳、省能源局科技裝備處副處長李艷舫等五人給予了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的處分;對吉林省外辦主任范飛、副主任王剛、審批處處長蘇津予以誡勉談話,並責令寫出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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