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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下半年起,長沙市將出臺新規,出租私房不納稅者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
據悉,目前長沙市地稅部門正在啟動按地段分級制定最低租金標准,在全市范圍內統一、均衡征稅標准,這一完善後的私房租賃稅收征收標准計劃在今年下半年出臺,對不提供租賃合同或者不如實申報租金收入的納稅人,將采取核定征收的辦法征收稅款。逾期不申報納稅者將被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者,罰款額度可增至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同時,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據了解,去年11月,湖南省財政廳、省地稅局曾發出調整個人房屋租賃稅收綜合征收率的『特急』通知,統一下調個人出租房屋租賃稅收綜合征收率。其中,對於個人出租住房,月租金收入1000元及以下,按4%的綜合征收率征收;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按6%的稅率征收。雖說稅率下調,但出租私房不納稅者依然眾多。
稅務部門人士介紹,由於私房出租涉及面廣、隱秘性和流動性大,面對涉及到切身利益的稅款繳納,大部分私房業主采取抵觸的姿態,不少人想盡辦法偷逃稅款。有統計表明,長沙縣級以上城市(市區)范圍內,營業用房和辦公用房的出租戶約佔私房出租戶總數的70%,其中約有75%已納入了各地稅務機關的監控和管理,但納入稅收征管的個人住宅用房出租戶還不到30%。
長沙市灘頭坪社區乾部劉麗清向記者介紹,目前像營業用房等非住宅房屋的出租戶,一般都能到房管部門辦登記備案手續和繳納租賃稅,但是,個人私有住宅出租戶能避稅的空間就大很多。個人住房租賃多是通過中介促成,或是張貼租賃廣告及在網上發布租賃信息,通過這些途徑租賃的業主通常不會交納稅費,而有關部門也難以通過備案查到相關租賃情況。
據介紹,稅務部門將和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房屋土地管理部門以及轄區內的房屋中介機構和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加強合作,掌握居民私房的出租信息。對確有證據、經多次催繳仍拒不納稅的私房業主,將加大處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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