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貪心夫婦見利忘義,拾到他人遺失信用卡後冒名取款、刷卡消費6000餘元,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罪於日前被南開警方抓獲刑拘。
3月20日,家住南開區某高層公寓的於女士來到南開經偵支隊報案,稱其數日前外出時將書包遺忘在電梯內,包內有身份證、銀行卡、醫保卡、存折等物品。之後於女士前往銀行查詢發現丟包當晚包內的兩張銀行卡便已被人從ATM自動取款機分別取走了5300元和400元現金。
接報後,民警立即趕赴銀聯公司展開調查,經過調取於女士丟卡後的刷卡記錄,發現嫌疑人曾使用於女士遺失的銀行卡在一臺移動POS機上查詢過餘額。民警循此線索進行追查得知該POS機屬於一家超市,並由該超市送貨員孫某保管使用。在對孫某進一步調查發現,於女士丟包當日孫某恰恰曾到該公寓送貨,具備撿卡後取款的重大作案嫌疑,隨即對其依法傳喚審查。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孫某如實供認了案發當晚7時許在前往高層公寓送貨乘坐電梯時撿到於女士遺落的書包,帶回家發現包內有銀行卡等財物後見財起意,與其妻李某一起利用移動POS機對照於女士證件號碼刷卡試出密碼查詢餘額,並且連夜分頭在兩處ATM機上共計提取現金5700元。此後孫某夫婦又持於女士兩張銀行商聯卡在一超市刷卡消費700元。根據交代,民警前往孫某家中將其妻李某抓獲並收繳了被害人於女士遺失的身份證、銀行卡等物品。經審訊查明犯罪嫌疑人孫某撿拾他人銀行卡後,伙同其妻冒用他人名義刷卡取款、消費,共計造成被害人損失6400元,其行為涉嫌觸犯信用卡詐騙罪,日前,警方將這對貪心夫婦依法刑事拘留,借此案民警提醒市民撿到財物應該發揚拾金不昧的傳統美德,切莫欲令智昏,因一時貪念而悔恨終身。(通訊員李浩)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