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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起到6月底,本市交管部門開展為期3個月的晚間路面秩序專項治理行動,首日(26日)夜檢共攔檢登記大貨車76輛,查獲貨車超載、不按規定噴涂放大號、不按規定懸掛號牌、闖信號、違反禁行規定、無牌無證等違法行為57起,扣留違法大貨車19輛。
當晚22時夜檢開始,在榆關道與天泰路交口執勤的新開河大隊的交警1個小時內,查扣13輛違法大貨車,其中3輛空載大貨車在接受處罰後駛離,另外10輛滿載工程渣土的大貨車,因為超載以及司機未按規定攜帶駕駛證或行駛證被交警扣留。記者趕到現場發現,10輛違法大貨車分別停在路口兩側,貨物超出車廂約0.5米,沒有采取任何苫蓋措施,沒有噴涂後車廂放大號,或是放大號被厚厚的泥土覆蓋,而違法司機正聚集在駕駛室內打牌。
據一位司機講,每輛車大概都拉載30多噸的渣土,而行駛證顯示核載重量均為12噸左右。當記者追問為何要拉這麼多,知不知道超載違法時,這些司機滿不在乎,稱是自己購買的車,或是被車主僱傭,能拉多少心裡有數,拉30多噸不會有問題。被交警查扣他們並不擔心,一會車隊長就會過來處理,最多也就是罰點錢。一位林姓的司機告訴記者,他們都是臨時聚集,工頭攬到活就找一定數量貨車,掛上某車隊的牌子,他們是按運送的趟數結賬,1年時間的工程,從西站拉渣土送到鐵東路,1趟200多塊錢,1天可以跑5、6趟。
據新開河大隊交警介紹,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被查扣的工程運輸貨車主要存在四方面違法事實:一是全部車輛超載都在30%以上;二是車後部無放大號碼,不按規定懸掛號牌;三是未帶行車證或駕駛證;四是遺灑或飄散載運物。交警隨後依法對10輛大貨車做出處罰。
當晚22時10分,貴州路大隊交警在貴州路與西康路交口查扣了一輛貨車,該車核載0.99噸,按規定載貨高度不能超過2米,但所裝貨物高達3.8米,超出車廂兩側各0.5米,超出車廂尾部1米,屬於典型的超高、超寬、超長違法,且還遮擋號牌。據該車司機傅某講,該車屬北辰新華運輸隊,當晚從桂林路拉載塑料泡沫,准備送往北辰某收購站。對該車的違法行為傅某表示自己很清楚,但他對違法行為可能造成的後果無認識,認為只要自己謹慎駕駛就不會出事。交警隨後依法處罰,並將該車扣留至違法狀況消除。(記者馮琳通訊員楊毅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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