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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問題:公共場所隨地吐痰、口香糖和亂扔煙蒂、垃圾等不文明行為,既影響市容環境衛生,又損害市民的整體素質和形象。家住河西區敬重裡的牛瑩女士,幾乎每周日都要帶孩子去天津圖書大廈買書,但她每次都能看到有人隨手將剛領的廣告材料扔到地上,還有人隨地吐痰,亂扔煙蒂。牛女士說,本來應該是漂漂亮亮的圖書大廈廣場,滿地都是亂扔的宣傳資料和紙屑,一不小心還會踩上別人剛吐的口香糖,很難清理掉,更讓人擔心的是這種不文明的行為也給孩子造成了不良影響。
讀者牛瑩女士問:《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對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有沒有相應的管理辦法?哪個部門管?怎樣處罰?
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相關負責人回答:《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第四十二條明確規定,在公共場所嚴禁隨地吐痰、吐口香糖,嚴禁隨處便溺或者亂倒糞便,嚴禁亂扔煙蒂、紙屑、瓜果皮核以及其他各類廢棄物。違反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即時清除;拒不清除的,處50元罰款。如市民發現嚴重破壞公共場所環境衛生的行為,可向城市管理部門舉報,舉報電話:27026222。本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將按照規定加大對隨地吐痰和亂扔雜物等不文明行為的監管力度,目前在本市各個繁華地區和重點地區,設立了崗勤點位,執法人員對市民的不文明行為進行教育、勸阻和責令清除,並依法對拒不清除污跡的行為人予以50元的處罰,以督促市民文明守法。本報記者張鳴岐 通訊員徐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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