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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安縣一名在押男子離奇死在該縣看守所。警方稱該男子系溺亡在洗臉臺水池裡。據有關人士說,警方為此給死者家屬支付了30萬元錢。
『躲貓貓』、『發燒死』、『做夢死』、『鞋帶上吊』、『喝水死』、『激動死』,一系列看守所猝死事件一直未淡出公眾視野。公安部上月底剛剛在『集中整治執法過程中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會議』上強調,要遏制執法過程中發生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如今看守所非正常死亡又出『續集』,發生被拘男子溺亡在洗臉臺水池裡的蹊蹺事件。給看守所又蒙上一層奪命陰雲,令人恐懼。
盡管警方聲稱嫌疑人洗臉溺亡,但是家屬看到的情形是,死者薛某『身無片縷,口、耳、鼻中都有血跡』。警方對此如何解釋?如果沒有外力作用,嫌疑人身上的斑斑血跡從何而來?莫非是自傷身體?如果沒有受到嚴重傷害與精神刺激,洗臉池也能淹死人?如此死亡結論顯然經不起推敲,實在有侮辱公眾智商的嫌疑。警方吊詭地支付死者家屬30萬元,算怎麼回事?是撫恤、是賠償,還是封口?納稅人的錢豈能這樣不明不白地花掉?
『洗臉死』事件直接關涉當地警方的聲譽與切身利益。而且公安部剛剛宣布,由於領導不重視、工作不落實導致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的,對直接領導、分管領導一律先停職,再依紀依法處理。當地警方與其迫不及待公布『洗臉死』死因把問題越描越黑,還不如主動避嫌,由上級公安部門啟動異地司法調查,或者由上級檢察機關介入,更具調查公信力,可能更能查清事實真相。(劉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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