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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車相撞致一人手部劃傷後,兩名當事人打車到北京注射破傷風針,當晚回津因賠償發生糾紛報警,經交警耐心細致調處,當事雙方和解。
4月7日8時10分,津南區葛沽鎮一中附近發生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刮蹭交通事故,造成騎電動自行車人劉某身體擦傷、手部劃破。事發後當事雙方均沒報警,到葛沽醫院療傷,因皮膚劃傷,劉某要求注射破傷風針,而該院沒有此針劑,經聯系北京同仁醫院,需到北京去注射該針劑,雙方當事人便打車到北京診治。幾經周折,兩人當日19時30分乘高鐵回津,但隨後因損害賠償發生爭執,劉某遂在天津站附近打電話報警。交警天津站大隊接警後,迅速派交警趕到現場,見當事雙方因賠償仍爭執不休,交警想方設法穩定當事雙方情緒,一邊與此起交通事故案發地交管部門聯系,一邊耐心細致調處,使當事雙方和解並達成賠償協議,該交通事故得到妥善解決。(記者王赫岩通訊員楊毅王棟邢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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